深化科技领域改革关键在落实好“四个尊重”
原标题:深化科技领域改革关键在落实好“四个尊重”
最近,中央领导多次提出,加快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体制改革,给科研院所和高校开展科研更大的自主权。加快各领域科技创新,亟需来一场“放管服”改革,精简程序、简化手续,让领衔科技专家有职有权,有更大的技术路线决策权、更大的经费支配权、更大的资源调动权。
长期以来,我国科技研发领域存在着一些不合理的规定,极大束缚了科研人员创新和成果转化的积极性。比如,用管理行政人员办法管理科研人员,研究人员要开展正常学术交流,首先要提前用数倍于交流的时间,来走各种报批程序,管得太多、卡得太死,条条框框太多,致使办事难、耗时长、成本高。
又如,科研投入重物轻人,“人头费”的比例有的不到5%,科研劳动变成了免费劳动,项目经费使用有明显向财务负责而不是向科学研究负责的倾向。由于报销制度的种种限制,逼着科研人员像小学生一样向财务人员请教各种规矩,只要经费使用合规,成果反倒成了无所谓的小事情。
再比如,科研项目重申请、轻研究现象突出。据不少科研人员反映,每年有三分之一的时间都在填各类表格,填不对还要打回来重填,大量时间都浪费在这上面。在一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善于填表”已经成为一种“能力”,这种“能力”强的,就容易反复得到资助。
事实上,世界上一流的科研机构、一流的高校、一流的科技成果的创造,都有一流的科研管理制度来支撑和服务。给经济装上创新“新引擎”,使中国技术从“跟跑者”向“领跑者”转变,建设世界科技强国,亟需深化科技领域的“放管服”改革,把该放给科研人员的权力还给他们,让科研人员有更多精力时间,潜心研究发明发现,少一些羁绊束缚和杂事干扰,多一些时间自由探索。
深化科技领域的“放管服”改革,关键在于落实好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基本原则。科技经费怎么分配?成果转化效益分享比例多少合适?哪些需要管理,哪些不需要干预?成果评审规则如何制定?这些都是事关科技创新的重大焦点问题。解决好这些问题,重在做到“四个尊重”、贯彻好“四个尊重”。只有尊重科学研究的智力创造,尊重科学研究灵感瞬间性、方式随意性、路径不确定性等特点规律,才能让更多“千里马”竞相奔腾,造就一大批能够把握世界科技大势、研判科技发展方向的战略科技人才,催生一大批能够引领世界科技潮流、助力经济不断跃上新台阶的一流科技成果。(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平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