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菱劳工获赔 盘点中国民间对日诉讼还有那些账没算清
国际在线报道:日本三菱综合材料公司近日表示与二战期间被强征至日本的中国劳工受害者达成和解协议,将向3765名中国劳工受害者提供每人10万元人民币赔偿金。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联合会发表声明说,“这是中国民间对日索赔史上的一个重大成果,是我们前进途中的一个里程碑”。
回顾过去几十年来中国民间对日诉讼索赔,主要来自于“慰安妇”制度受害者、生化武器受害者、强征劳工受害者及大规模平民屠杀幸存者锚点几类,但进展基本都很艰难。
“慰安妇”制度受害者诉讼索赔
历史事实: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有约40万亚洲女性沦为日军“慰安妇”,其中包括逾20万的中国妇女,遭受灭绝人性的摧残。1990年代以来,陆续有100多位受害幸存老人勇敢地站出来,揭露日军暴行,向日本政府提出诉讼。
诉讼索赔:
1995年,山西省16名慰安妇幸存者代表在中日友人的帮助下,起诉日本政府,要求谢罪赔偿。张先兔老人参与了1998年的诉讼,并于2000年第一次赴日作证,2007年日本最高法院终身判决,承认加害的历史事实,但不予赔偿。
2015年11月12日,中国慰安妇受害者对日索赔诉讼案最后一位幸存受害者张先兔老人久病不愈去世,享年89岁。
生化武器受害者诉讼索赔
历史事实:从1940年10月到1942年10月,日本731部队先后6次在浙江衢州市、宁波市、湖南常德市进行细菌战,用飞机播撒菌液和空投感染鼠疫的跳蚤,夺去了无数中国人的生命。仅湖南常德在4年鼠疫流行期内就导致7643人丧命。
诉讼索赔:
从1997年开始,常德细菌战受害者家属先后多次赴日本,起诉日本政府的罪行。
2002年8月27日,东京地方法院宣判中国常德提交的证据有效,首次承认了日本在中国湖南常德、浙江宁波和义乌等地实施了细菌战,迫害中国人民。但不判决日本政府向中国原告谢罪赔偿。2005年和2007年,东京地方法院两次宣判驳回原告上诉,维持原判。
遗留化学武器问题
二战时期日本在中国境内遗留的化学武器目前已发现60个埋藏点,范围遍布19个省(区)。1999年7月30日中日两国在北京签署了《关于销毁中国境内日本遗弃化学武器的备忘录》,标志着日本政府正式承认在中国遗弃了化学武器,承诺诚实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规定的遗弃缔约国应承担的义务。
2010年日本首次宣布在中国开启销毁化学武器工作,但受销毁费用、技术和数量以及投入因素制约,日本在华遗留化武销毁工作严重滞后,日本并没有按照国际公约规定最后期限即2012年4月29日前完成销毁工作,而且现在看来似乎遥遥无期。
强征劳工受害者诉讼索赔
历史事实:自1942年开始,为解决缺乏劳动力的情况,日本强行从中国掳掠劳工4万余人,其中7000余人被虐待致死或被屠杀。著名案件包括:
一:“花冈事件”: 1944年至1945年,日本在中国强行绑架中国平民和战俘近1000名,运至日本秋田县花冈矿山的鹿岛组(今鹿岛建设公司)花冈作业场,从事超强度的苦役。中国劳工不堪忍受饥饿及日本监工的残酷虐待和迫害,于1945年6月30日深夜奋起暴动后集体逃跑,但遭日本宪警的围堵和镇压,当场死亡113人。从强征劳工到暴动被镇压,中国劳工共有418人罹难。
诉讼索赔:
1995年6月,花冈事件幸存者及死难者家属11人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鹿岛组向原中国劳工及其遗属作出总额约为6000万日元的伤害赔偿。
2000年11月,“花冈事件”中国劳工幸存者及死难者家属与被告日本鹿岛建设公司达成和解。鹿岛公司向中国劳工谢罪并赔偿5亿日元。然而,同样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的日本政府至今仍拒绝道歉和赔偿。
2015年6月26日,“花冈事件”幸存的2名中国劳工及11名遗属当天向大阪地方法院起诉日本政府,共计要求赔偿715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357.5万元),并要求日本首相交付道歉文书。这是“花冈事件”幸存中国劳工首次以国家为对象起诉日本政府。
二:“刘连仁事件”:来自中国山东高密的刘连仁1944年被掳掠到日本北海道做煤矿劳工,后逃脱藏居在深山中长达将近14年,最后被当地华侨所救并送回祖国,后被称为“刘连仁事件”。
诉讼索赔:
1995,刘连仁诉日本政府非人道的强行劳役并要求损害赔偿案,一审判决刘连仁胜诉,被告日本政府随后提起上诉。
2001年7月,日本东京地方法庭判决日本政府违反战后救济义务,应当向刘连仁的遗属提供2000万日元的损害赔偿。但是,4年后,日本东京高等法院推翻这一判决,驳回刘连仁索赔请求。2007年,日本最高法院三审驳回原告诉求,此后不再受理。
大规模平民屠杀案件诉讼索赔
一:历史事实:平顶山惨案
1932年9月15日夜,“杨柏堡采炭所”等地被途经平顶山村的辽东民众抗日自卫军袭击,日军以平顶山村民没有报告即“通匪”为名,于次日将全村3000余名男女老幼驱赶到平顶山下,开始了灭绝人性的大屠杀。日军先用机枪扫射,又用刺刀重挑一遍,最后为了掩盖罪行,用汽油焚尸,崩山毁迹,将殉难者的尸骨掩埋于山下,并纵火烧毁了全村八百多间房屋,将平顶山村夷为平地。
诉讼索赔:
从1996年起,平顶山惨案的三位幸存者方素容、杨保山、莫德胜开始状告日本政府,要求日本政府承认当时制造平顶山惨案这一事实,其次要求日本政府给予经济赔偿。经过十年三次的跨国诉讼,最后日本以法律文件的形式承认了平顶山惨案是由日方军队所为。但是以国家“无答责”为诱因,超过了诉讼时效,最后败诉,没有给予赔偿。
二:历史事实:温岭惨案
1941年4月24日,日军入侵温岭松门、淋川等地,烧毁民房及庙宇2300多间,杀死无辜群众40多人,酿成“温岭惨案”。
诉讼索赔:
2015年8月,经历“温岭惨案”仍在世的77名受害人,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日本政府,要求登报道歉,并索赔每户200万元,共计1.54亿元。
三:历史事实:重庆大轰炸
从1938年2月至1944年12月,侵华日军对重庆及其周边城市商业区、平民聚居区实施了6年零10个月的狂轰滥炸,史称“重庆大轰炸”。轰炸造成重庆32000余人直接伤亡、6600余人间接伤亡,房屋损毁11814栋、21295间,财产损失约合100亿法币(当时国民政府货币)。
诉讼索赔:重庆大轰炸受害者及其家属于2004年组成对日索赔团,并赴东京地方裁判所对日本政府提起诉讼。十余年间,重庆大轰炸受害者先后赴日30多次。
2012年9月10日,重庆大轰炸15名受害者或其遗属正式起诉日本政府。
2015年2月25日,东京地方法院宣判重庆大轰炸民间索赔案一审结果,188名原告败诉并被驳回诉状。索赔团当即递交了上诉书,提出继续上诉。
二审开庭时间被一拖再拖,目前敲定于2016年7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