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矛盾怎能殃及无辜孩童
据湖南省公安厅官方微博通报,6月13日,在一辆中巴车上,一名10岁小学生被人用刀刺伤。经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贺某患肺气肿,曾在一家卫生院住院治疗,后因转院治疗及合作医疗报销等问题与卫生院医生产生矛盾,并因此对医院工作人员孔某怀恨在心。于是,贺某尾随孔某正在读小学的儿子,在中巴车上对其持刀行凶。多亏中巴司机见义勇为,孩子经抢救,现在总算脱离了生命危险。
因为在就医过程中产生不满或不理解,就对医生使用暴力,这种行为已经十分令人发指了,如今居然变本加厉,把无辜的孩子牵扯进来,实在令人无言以对。虽然,这样一起案例只是孤案,并不足以说明医患矛盾会因此升级,但这种以孩子为伤害目标的行为,确实有着将医患冲突带入另一个歧途的苗头,不得不引起重视。
北京市卫计委主任方来英曾说,医患之间没有根本的矛盾,双方的利益本来是一致的,就是要治好病,但是个别恶性伤医事件给医患纠纷戴上了“放大镜”。这个观点非常中肯。我们可以看到,几乎每一次暴力伤医案件发生,都会在社会上引发不同群体间的争论,继而将医患双方带进更大的隔阂之中。所以,对于暴力伤医事件,不只需要严惩,更需要防范。
对此,美国的一些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在美国也曾有医闹,但在美国社会,大闹医院得不到任何好结果。一方面媒体对医闹只会批评,丝毫不会表达同情;另一方面,面对医闹,警察根本不管闹的理由,会不由分说马上采取行动。他们的理由非常简单,因为医闹可能会闹出人命来,不尽快采取行动就是失职。这种非常明确的倾向,使得医闹没有市场,数量非常少。
对比起来,我国对医闹的态度,总有一些暧昧甚至同情,不但有人站出来为医闹寻找诸多悲情因素,仿佛他们有着逼上梁山式的无奈,同时还给他们很多社会关注感。执法部门对于一些早期冲突,也往往采取较为温和的方法。这样的氛围,让一些患者为了寻求眼球效应,或为了得到更多同情,刻意采取极端的方法来获得瞬间的存在感,催生出所谓的用生命换取知情权的怪诞逻辑。
在贺某残害孩子的案例中,他显然经过了深思熟虑,也显然明白这样的行为不可能为他换来转诊证明,之所以采取这种极端做法,除了要泄愤,恐怕更大的原因还是要引发社会对他的关注与同情。
可见,除了严惩伤医当事人,当前更需要关注和解决的是,如何让那些伤医的行为不再从暴行中获得丝毫的存在感。(山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