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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目标任务完成表现突出

2016-06-15 16:31:40|来源:国际在线|编辑:易成晨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黎萌)国务院新闻办昨天(14日)公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实施评估报告说,中国不断加大各项人权保障力度,《行动计划》规定的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参与起草和修改该报告的人权专家表示,目标任务的完成在多个方面表现突出。

  根据该报告,中国连续4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超1200万;农村贫困人口四年减少6663万人;残疾人获得社会保障;全国打拐DNA数据库已为4000多名失踪儿童找到亲生父母;建成全球最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2012-2015年,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宣判3369名被告人无罪;国家赔偿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各级法院共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23万件。

  此外,在《行动计划》规定的约束性指标之外,中国政府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民众诉求,做了大量促进人权保障的工作。自2012年起,异地高考逐步开放,受教育权得到更加充分的落实;2013年12月,劳动教养制度被废止;2015年8月,对四类服刑罪犯予以特赦;审议通过刑法修正案(九),在立法上取消了9个罪名的死刑。

  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常健教授参与了实施评估报告的起草和修改,他在接受本网专访时指出,过去三年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目标任务完成表现突出:

  一是在继续将经济和社会权利作为重点,在保障就业、扶贫攻坚、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和环境治理等方面下了大功夫,取得了突出成绩。

  二是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方面,重点加强了对公民人身权利、受公正审判权利以及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保障,修改了相应的法律,采取了大量具体的改革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三是在特定群体权利的保障方面,对儿童和妇女权利的保障有了明显的进步,包括反家庭暴力法和刑法修正案(九)的颁布,对妇女财产权利的保障,对留守儿童的保护,对女童权利的保护等等。

  四是更加积极地参与全球人权治理,认真履行公约义务,参与人权规则的制定,开展人权对话与交流,表达中国的人权主张,在联合国维和行动中作出重要贡献。

  常健对国际在线说,未来中国人权人权事业的发展,仍然要坚持依法推进、全面协调推进和务实推进的选择,同时要更加注意平等推进与合力推进,消除在人权保障上的地区差别,更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在促进人权方面的作用。

  新华社评论指出,虽然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已取得巨大成就,但还面临诸多挑战。城乡区域发展差距仍然较大,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医疗、教育、养老、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还有不少困难要解决。实现更高水平的人权保障任重道远,依然要付出艰巨努力。人权保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对此,常健认为,未来中国在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环境保护和改善方面、老年人和残疾人权利保障方面还要下更大的功夫。同时,要特别注意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经济社会权利保障的关系,社会政治稳定与公民个人权利保障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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