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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专家:国际海洋法法庭受理菲方请求不合法

2016-06-23 06:42:49|来源:中新网|编辑:靳松

  中新社莫斯科6月22日电 (记者 王修君)针对菲律宾单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当地时间22日,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社科系教授、《外交》杂志主编塔夫罗夫斯基在接受中新社记者专访时表示,国际海洋法法庭受理菲方请求不合法。

  2013年菲律宾单方面将南海问题提交国际海洋法法庭仲裁。此后,国际海洋法法庭接受了菲方要求。对此,中国官方多次表明自己不接受、不承认、不执行基于非法、不公正仲裁的任何结果。

  塔夫罗夫斯基表示,如果排除其他干扰,国际海洋法法庭应很容易得出结论,即涉及领土主权、划界、执法活动等问题的争议已超出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适用范围。菲律宾提请仲裁的主要问题正好涉及到南海部分岛屿、礁石的主权,因此法庭受理菲律宾的要求不合法。

  塔夫罗夫斯基说,强制仲裁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里规定的一种补充程序。一般来说,相对于当事国之间的谈判、协商而言,“并不具有优先权”。在中国一直愿意就南海问题与菲律宾展开对话的情况下,法庭不该介入中菲南海争端。

  塔夫罗夫斯基认为,国际海洋法法庭接受菲律宾的要求,是因为有“其他因素和势力的干扰”。在这种情况下,法庭作出的判决应视为无效,“其仲裁结果无法对南海局势的改善起到帮助”。

  塔夫罗夫斯基认为,在上世纪40年代,中国已经派出军舰巡视南沙、西沙等海域宣示主权。此后,中国出版的地图上也明确标明了中国南海的区域,当时国际社会未对此提出过异议。在80年代,《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通过时,也几乎没有听到有东南亚国家就中国南海区域问题提出反对意见。从这个角度说,中国在南海问题上有充足的法理依据。即使法院在中方不参与情况下进行仲裁,也无法无视这些有利于中方的证据。

  塔夫罗夫斯基说,中国当前处理南海问题的做法是克制的,也是富有谋略的。中国不参与仲裁,不但坚持了此前中方所倡导的“直接当事方通过谈判解决问题”的模式,而且维护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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