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少数民族人名中的这个"点",中央和新疆做了这么多!
原标题:为了少数民族人名中的这个“点”,中央和新疆做了这么多!
今年3月28日,自治区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张春贤书记指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要找准民族感情的共鸣点和群众利益的结合点,既要从大处着眼,顶层设计;又要从小事入手,破解难题。大会针对各族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推出二十七项重大举措,郑言江(微信号:xj-talk)观察为您带来落实“二十七项重大举措”的进展和展望。
6月23日上午,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自治区少数民族证件标准化和人名使用规范工作的进展情况,会议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成立新主持,首先由自治区副主席朱昌杰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介绍了相关进展情况,之后,自治区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翻译局)主任迪木拉提·木沙,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局长韩成,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阿依夏木·玉努斯回答了媒体的提问,下面是郑言江(微信号:xj-talk)整理的问答干货:
1、怎样推进身份证号码为唯一信任根
南方都市报记者:朱昌杰副主席刚才在通报中提到要推行居民身份证号码为唯一信任根,居民身份证中有没有少数民族人名使用不规范的问题?新疆在推进信任根建设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朱昌杰: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的底版为手工打印或手写,在制作过程中存在少数民族人名填写不规范的情况。2006年开始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少数民族人名设置为一行,字符、字节均能满足少数民族人名登记录入需要,制证信息全部由常住人口信息库提取,不会出现人工误差。截至目前累计制发2440.9万张,每年申领、换领约150万张,不存在少数民族人名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在一些偏远山区、牧区,还有个别年龄较大、不常出门的群众没有及时换领,其持有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信息还存在父名缺失、错字漏字等情况,我们已安排各地公安机关梳理排查,主动联系,及时换发。
《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规定,“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建立基于此的信任根制度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我们主要做了三项工作:
一是按照公安部要求,从2014年开始开展了为期三年的户口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已完成全区居民身份证重复号码清理,注销了一批重复户口和应销未销户口,纠正了一批户口登记项目差错。
二是建立健全全区集中统一的常住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和人口基本信息资源库,公安机关与人社、民政、国税等多个部门,建立了人口信息数据共享机制,及时提供信息服务。
三是自治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各个领域已经将居民身份证作为办理相关业务的必备证件,并在窗口配备身份证读卡器直接提取居民身份信息,避免人为录入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