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自由的边界在哪,17世纪早有定论
7月4日,以色列官员义正辞严地指责Facebook良莠不辨:本国近几个月来街头爆恐事件频发,与其任由恐怖分子传播煽动性内容直接相关,负有重要责任。然而,一脸无辜的Facebook则认为自己在内容上把了关,尽了监管之责,不接受批评。不出意外,这种例行公事式的回应,恰似火上浇油,使得历来因强敌环伺而极为重视安全问题的以色列大为恼火,从对一时一事的批判直接上升到“人品”:Facebook不仅不配合警方要求,还“在删除煽动性内容时设定了极高的标准”,直接破坏了以色列警方的努力。
抬眼观望,针对互联网在安全问题上的指责甚至指控,并非个案。 6月15日,一名在巴黎恐怖袭击中丧生的年轻女孩的父亲,在美国地方法院针对谷歌(微博)、Facebook和Twitter提出起诉,指控这些社交媒体公司为极端主义者提供了“实质性支持”:允许ISIS通过它们的社交媒体服务招募新成员、筹集资金和散布极端主义思想,更令人无法容忍的是,谷歌旗下的YouTube居然向ISIS提供广告分成收入。
联想起早前闹得沸沸扬扬的苹果公司与FBI在是否解锁一部属于恐怖分子的iPhone手机问题上的较量,这些不断出现的最新场景,实际都指向同一个问题:
在网络空间,技术、商业逻辑与社会、政治逻辑之间,究竟应该谁决定谁?
因为传媒技术与社会治理之间充满张力和错位,答案并非黑白分明,而是充满了模棱两可。更有甚者,在涉及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纷争时,对错就更是基于立场了。比如,由于巴以双方对约旦河西岸地区存在拉锯式争端,而Facebook的态度与以色列的某些立场并不一致,所以不准备提交或处理与此地相关的信息。
那么,互联网自由的边界在哪里?尤其是在针对人神共怒的恐怖主义时。
媒体成了“帮凶”
网络技术一日千里,重构了人类的神经。实际上,信息技术和网络空间已经永远地改变人们的生活、工作和相互沟通的方式,产生了比工业革命更为深刻的影响。人们在网络媒体构筑的信息空间之内,并以此作为参照系,得出自身存在与外部世界关系的判断。
所以,在这样一个景观时代,政治信息会塑造人们的认知框架:作为旁观者的普通人对事件的认知和判断,部分地取决于事件被呈现给他们的方式;而互联网正在用一种崭新的“从旁引导”的方式来替代“舞台圣贤”的指令方式。因此,在注意力稀缺的时代,所有的社会运动都需要以自己的与众不同来吸引媒体报道、博取眼球,没有媒体报道几乎等于没有发生;同时,一定程度上,也是恐怖分子想要做些什么从而占据世界媒体头条的想法导致了大规模袭击的发生。
恐怖主义就是一种追求效果的暴力,且多与意识形态和政策相关联,尤其是当代的恐怖主义。恐怖分子的目标就是激起人群的非理性恐慌从而影响到政策制定者,以达到他们的诉求。
新媒体技术在塑造媒体的同时,也为恐怖组织带来了契机,且这种机遇对两者几乎是均等的。于是,进入社交媒体时代后,媒体成了恐怖分子表演场,他们非常注意设计戏剧性事件,采用从电子游戏及好莱坞大片里学来的高制作水准的视觉语言,把最先进的炸弹嫁接在最前沿的数字技术上,去争夺媒介阵地、传达自己的声音,以获取最大的公众注意度:
与一定要大量的人去死,恐怖分子宁肯要大量的人去看、去听,吸引眼球、扩大恐慌,将暴力活动转化和放大为一种精神的或心理的暴力,进而以舆论为杠杆间接地向相关政府施加压力,取得最大化的社会控制效果。
在此过程中,吸引媒体进行大规模报道最为关键。唯其如此,才能获得大量的观众,创造出没有这些媒体时所无法企及的心理震撼和认知效果。可以说,没有现代媒体的报道和参与,恐怖活动就会“像一株奇木淹没在森林之中”。
于是,在现实中,媒体成了恐怖主义的“帮凶”:一直以来,ISIS就是宣传高手,他们自己也建立了一个媒体平台,不仅监控视频和内容的生产,而且依靠网络和社交媒体曝光来扩大知名度、吸引新粉丝、招募新成员。
硬技术需要软心肠
以谷歌、Facebook、苹果为首的互联网巨头们,一直高速成长并将其触角伸至宽广的领域。由其引领的数字革命给消费者和商业带来了巨大收益,并促进了言论自由。然而,任其无约束地发展,其庞大规模和高速发展将会扼杀竞争,并面临自大和四处树敌的名声:就像在以色列那样,国家的呼吁可能被以种种借口搪塞。
这些在西方广受欢迎的社交网站,也是恐怖组织的最爱,并成为他们传播声音的主要平台:在激励一部分人的同时,让更大一部分人心生恐惧。同时,大量新的社会问题也随着网络这个人类发展倍增器的无处不在、无远弗届而被放大、漫延至社会的深层次。
然而,人类对网络社会的管理方法和应对方式却远不成熟、无法同步。在考察了人类社会从原始社会到工业社会的历程后,美国历史学家斯塔夫里阿诺斯在其传世巨著《全球通史》中曾经提出:社会问题的产生,首要因素是技术进步超越了社会治理容纳的空间。
面对这样的滞后和落差,有一个原则需要谨记:自由之上,还有道德和天理人心。为了化解这种必然存在的错位,先贤们的作法是为知识的王冠添加一个伦理的指南针,以便提供正确的目的和方向,使效率与人性兼得。
面对科技革命的巨大发展潜力和无处不在的危害,生活在17世纪的英国哲学家弗朗西斯·培根热情地赞同通过科学追求“知识与技能”,但同时认为这种追求应该带着“谦逊和慈悲”的心情来进行,不要“为了心情的愉悦,或为了争辩,或为了相对于其他人的优越感,或为了利益和名誉,或为了权力,或任何这些内在的东西;而应为了生活的利益和好处。”
这种认识,即使21世纪在网络社会,依然是黄钟大吕之音,有先见之明!
自由与安全不是零合博弈
以色列政府在总理内塔尼亚胡的领导下,正在起草立法草案,希望通过法律手段以强迫社交媒体网站删除被视为具有威胁性的内容。以色列这样“放大招”也是迫不得已:在它向Facebook报告的74例煽动性和极端主义内容中,Facebook仅删除了24例。然而,在社会治理层面,互联网的作用是复杂的,正能量与负效应混杂乃是常态,同时,其国际主义特质和巨大的影响也决定了民族国家进行管理的难度超乎想象。
但不管如何,在它给人类社会带来的利益明显多于弊端的情况下,不能因为其负面作用而做出限制其发展或阻碍网民触网的规定。在提出趋更大的利与避更大的害的可行的解决方案之前,一个原则是需要切记的:避免“治疗比疾病本身更糟”的情况,切忌抽刀断水、持索捕风的短视行为。对于信息技术尤其如此,因为信息流动的状况与前景关乎国家的可持续与突破性发展。
而且,对于网络进行封闭和过滤的效果也不会理想。除了网络本身的国际化、非中心化的结构难以封堵以及会引发网速降低等原因外,更是基于这样三个理由。
一是互联网的信息与交流太快,检查人员很难提前阻止。一个重大新信息的出现,往往在官方监控反应之前消息已经发布或可以通过代理服务器获得,之后这些“非法信息”会通过各种即时通讯工具如QQ、MSN、手机短信系统或点对点网络这种目前技术上极难过滤、官方无法完全控制的方式传播。实际上,谣言止于透明,每个人都是网络节点,删帖的方式就像捅马蜂窝一样,刺激人把信息发给别人,导致他们在网上停留至深夜。
二是大量的数以百万计的小型民间网站、社区论坛的存在,使得监控难以面面俱到。
三是过滤技术会伤及无辜,封锁掉一些不该封锁的网站,比如:出现“性”可能是指“性教育”;出现“乳房”可能是关于“乳房癌”的治疗,等等。
需要注意的是,网络自身净化与向好的功能也很明显。2011年伦敦大骚乱后,英国政府部门一度认为:Twitter、Facebook等社交媒体是煽动民众的罪魁祸首。然而,由英国《卫报》和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历时一年多完成的《解读骚乱》报告却发现:社会媒体不只是承载谣言的载体,也具有驱逐谣言的反作用力,“好像癌细胞与免疫系统之间的战斗,既有癌细胞的原地扩散或多线转移,也有免疫系统的不断反扑。”
同时,Facebook和其他互联网公司也正在研究自动化技术,以及时、有效删除网站上ISIS发布的视频和其他极端主义内容。而且,长期以来,Facebook都有一整套公开的社区标准,以帮助人们理解什么是允许的,从而可以发动网民报告违规内容——只要是经Facebook审定了,它是会迅速采取行动的。
可以认为,在兼顾道义责任与道德形象方面,社交媒体在不断进步,尽管这也可能是因为要面对社会舆论、法律机制与利益分配等各方面的制约,而被动采取的行动。
复杂的问题没有简单化的解决之道。在网络自由与社会安全之间,态度不能游移不定,否则就会像“父子骑驴”,要用坚定的意志找到妥善的方法,两者之间不是零和博弈,没有全胜或者惨败,没有全有或者全无。
基于此,在以色列政府方面,它依然应当尽力、全面地标记出不当内容并及时通知Facebook,而Facebook也应主动与全球安全机构和决策者保持定期合作、沟通,使煽动暴力、直接威胁、恐怖主义和仇恨言论的内容在社会交媒体平台上无所遁形、没有空间,还世界一个清明的网络空间。(赵瑞琦 中国传媒大学传媒政治研究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