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蓟高速重大交通事故涉事企业9名责任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新华社天津7月13日电(记者 刘林)记者13日晚从天津市公安部门获悉,津蓟高速重大单方交通事故的涉事企业9名责任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2016年7月1日21时30分许,津蓟高速宝坻区尔王庄镇小高庄路段发生一起重大单方交通事故,造成26人死亡,4人受伤。
经查,河北省邢台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某及下属第四分公司总经理宋某某等9名责任人主体责任不落实,对涉事车辆擅自改变经营路线、长期脱线断线等违规行为无监控记录,一级、二级安全监控中心平台不履行监管职责,未依规对涉事车辆的驾驶人员、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管理工作严重缺失,导致发生津蓟高速重大交通事故。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