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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是解决南海争议的唯一可行之道

2016-07-14 15:11:55|来源:南方日报|编辑:王瑞芳

  7月1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坚持通过谈判解决中国与菲律宾在南海的有关争议》白皮书,还原了中菲南海有关争议的事实真相,重申了中国在南海问题上的一贯立场和政策,溯本清源,以正视听。白皮书指出,中国在坚定维护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同时,坚持通过谈判协商解决争议,坚持通过规则机制管控分歧,坚持通过互利合作实现共赢,致力于把南海建设成和平之海、友谊之海和合作之海。这一立场,既为中菲解决南海争议指明了正确方向,也充分展现了中国和平解决南海问题的诚意和善意。

  中国不惹事,但也不怕事。在领土和海洋划界问题上,中国始终坚持通过谈判协商和平解决有关争议,不接受任何强加于中国的争端解决方案,不接受任何诉诸第三方的争端解决方式。今年以来,习近平主席已在多个外交场合重申这一立场,获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支持。例如,4月28日,习近平主席在出席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第五次外长会议开幕式时说:“中国一贯致力于维护南海地区和平稳定,坚定维护自身在南海的主权和相关权利,坚持通过同直接当事国友好协商谈判和平解决争议。”6月24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签署塔什干宣言,“成员国确认,应在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原则基础上维护海洋法律秩序。所有有关争议应由当事方通过友好谈判和协商和平解决,反对国际化和外部势力干涉”。可以说,中国在南海问题上的立场和政策始终如一,谈判是解决有关争议的唯一可行之道。

  中国向来把周边视为安身立命之所、发展繁荣之基,坚持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坚持睦邻、安邻、富邻,坚持用和平方式、谈判方式解决争端。截至目前,中国已与14个陆地邻国中的12个国家,本着平等协商、相互谅解的精神,通过双边谈判签订了边界条约,划定和勘定的边界约占中国陆地边界长度的90%。中国与越南已通过谈判划定了两国在北部湾的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界限。中国对通过谈判解决争议的诚意和不懈努力有目共睹。实践也充分证明,谈判取得的成果更容易获得当事国人民的理解和支持,能够得到有效实施,并具有持久生命力。只有当事方通过平等谈判达成协议,有关争议才能获得根本长久解决,有关协议才能得到全面有效贯彻实施。正是基于此,中国始终致力于同包括菲律宾在内的直接有关当事国在尊重历史事实的基础上,根据国际法,通过谈判协商和平解决有关争议。

  一直以来,通过谈判解决南海有关争议也是中菲之间的共识和承诺。1975年6月,中菲关系实现正常化,两国在有关公报中明确指出,两国政府同意不诉诸武力,不以武力相威胁,和平解决所有争端。1995年8月,中菲共同发表的《关于南海问题和其他领域合作的磋商联合声明》表示,“争议应由直接有关国家解决”;“双方承诺循序渐进地进行合作,最终谈判解决双方争议”。2002年11月,中国同东盟10国共同签署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承诺:“由直接有关的主权国家通过友好磋商和谈判,以和平方式解决它们的领土和管辖权争议,而不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此后,中菲还通过一系列双边文件确认和重申了各自在《宣言》中作出的郑重承诺。而这些共识和承诺,不仅定义了谈判是中菲双方已选择的唯一争端解决方式,同时也排除了包括第三方争端解决程序在内的任何其他方式。

  但自菲律宾阿基诺政府上台后,中菲之间关于通过谈判解决南海有关争议的共识和承诺被菲方打破,而且在明知领土争议不属于《公约》调整范围、海洋划界争议已被中国2006年有关声明排除的情况下,蓄意将有关争议包装成单纯的《公约》解释或适用问题,滥用《公约》争端解决机制,单方面提起南海仲裁案。菲律宾此举完全是恶意的,不是为了解决与中国的争议,而是企图借此否定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而所谓仲裁,实则扭曲《公约》宗旨,挑战作为地区规则的《宣言》,是打着法治和规则旗号反法治和规则,其所作出的裁决也必然是无效的,没有拘束力的。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受仲裁裁决的影响。中国不接受、不承认裁决,反对且不接受任何以裁决为基础的主张和行动,恰是维护《公约》,维护《宣言》,是真正依法办事,真正维护国际法治和规则。

  “天下兼相爱则治,交相恶则乱。”我们注意到菲律宾新政府最近做出的一系列表态,包括愿同中国就南海问题恢复协商对话。听其言观其行,我们更希望看到菲律宾新政府能以实际行动展现改善中菲关系的诚意,同中方相向而行,妥善管控分歧,尽快重回通过谈判解决南海争议的正确轨道上去。

  南方日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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