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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农民工返乡创业要有踏石留印的责任心

2016-07-18 16:18:10|来源:国际在线|编辑:蒋丽丽

  近日,人社部公布了该部联合五部门下发的《关于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提出到2020年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资金支持、创业培训等一系列政策。(7月17日《新京报》)

  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这是政府部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服务就业和经济发展为宗旨,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紧密结合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需求而做出的一项决策,它符合当下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也是实现精准扶贫和共同富裕的一条必由之路,因为中国农民工等社会低收入群体的基数还比较大,社会可就业岗位有限,通过鼓励他们返乡创业,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应该说是一条非常好的思路和做法。

  虽然政策导向明确,政策制定详实,但要想真正吸引农民工返乡创业,恐怕还不仅仅是政策引导和制定层面就能实现的了的,还必须大力加强政策落地,加大政策执行和监督力度,用看得见、摸得着、实实在在的政策利好,吸引农民工等群体自觉、自愿返乡创业,并且能够留得下,守得住,见成效。

  比如在创业培训环节,虽然现在各地的创业培训班搞的如火如荼,但是也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培训内容单一、和实际创业环境相距较远以及少数培训机构在培训师资上不达标走过场的情况,甚至有些地方还以参加不参加创业培训来界定是否能够申请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以及是否能够入驻创业孵化园区等情况。

  对于创业培训班的实际培训效果,笔者认为应该建立一整套系统的考核标准和学员反馈机制,不能是一本教材通全程,讲完拉倒,发个证就算毕业了,这样的培训很多时候流于形式,走过场,并没有真正起到激发创业者创业意识和提高其能力的目的。

  创业扶持政策的落实不能走过场,更要具备灵活性。

  在进入到创业孵化阶段之后,一些地方对于入孵企业也给予了各种优惠政策和条件,但是也存在一个两难问题:一方面大批的入孵企业在两到三年的孵化期内刚刚能有点起色,但是根据相关规定,必须要搬出创业孵化园区,进行独立生存了,而这个时期恰恰是初创企业生死存亡的关键期,但是因为创业帮扶政策的刚性,一些企业在失去园区诸多优惠政策的扶持之后,很快陷入业务停顿,资金周转不过来,关门似乎就成了唯一选择,结果令人遗憾,所以创业帮扶政策的落实一方面要有刚性的原则,另一方面也要有灵活性,对于一些有希望成长起来的企业,要给予更长期限的孵化期,要等到他们真正壮大了再放飞。

  此外,做好农民工等群体的创业帮扶工作,还要根据其群体特点,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和物流业发展,把农村的资源优势和农民工等群体的特点结合起来,让农民工能够在家门口借助互联网优势,嫁接农村的农产品、旅游、手工制品等优势资源,实现家门口就业,这样也就不会产生那么多的留守儿童,更利于社会和谐。

  农民工群体人数多,受教育层次不高,做好创业培训和帮扶非常不容易,需要踏石留印的韧劲,更需要带着对农民和农村的感情去做,尤其是创业帮扶不是短期内能见到“政绩”的工作,所以更需要地方各级部门负责人带着责任心去干好这项工作,一步一个脚印稳扎稳打,五年之内定能见到初步成果。(何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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