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问题仲裁违反国际法
可贵的是,中国一贯坚持通过双边谈判,在没有第三方干涉情况下和平解决争端
南海争端的真正核心是领土争端和该地区的海洋划界问题。人们应当看到的是,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菲律宾等国违反联合国宪章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非法占领了中国南沙群岛的部分岛礁。
南沙群岛是中国人最早发现的。考古发现证明了许多世纪里中国在南沙群岛和附近海域的活动。从古代起,中国南海就被“中央王国”用作行船的主要途径。早在唐代,中国就已对南海行使了司法管辖权。公元10世纪,当地编年史指出,中国南海岛屿已在今天的海南省的行政管理之下。在明清王朝统治时期,海军巡逻队已在海上巡辖。
南沙岛屿只有中国人居住的事实,被记录在英国海军1868年出版的《中国海指南》一书中。英国船长理查德·斯普拉特利原以为自己是发现这些岛屿的第一人。事实上,早在2000多年前它们就已被发现并命名,这可以从历史文献和地图中看出。在历史上,中国政府以行政管理、军事巡航和海上救援等行为,对这些岛屿及附近海域行使了司法管辖权。1933年,法国一度侵入南沙群岛部分岛礁。二次世界大战中日本占领了岛屿。二战结束后,在脱离殖民化进程的背景下,中国按照国际法收回了岛屿。
2013年1月,菲律宾单方面提出了关于中国南海的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不接受、不参与。根据法律专家的看法,菲方行动从一开始就是非法的。仲裁无法改写历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南海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主权这一事实。中国政府始终在尊重历史事实的基础上,依照国际法和友好睦邻政策,通过双边谈判和磋商解决与其他国家领土主权的争端。中国和东盟国家签署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就是有力证明。根据《宣言》第四章,一切争议由直接有关的国家通过谈判和磋商解决。因此,菲律宾的仲裁请求违反了国际法和必须遵守条约的基本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已与14个邻国中的12个国家缔结了边界协定,其中大多数是中小国家,至今没有任何国家对北京在谈判中的做法表达不满。在涉及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问题上,中国不接受第三方强制解决争端。国际法允许主权国家使用第三方平息争端的方式,包括仲裁,但条件是得到相关国家的明确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菲律宾单方面要求仲裁,违反了双边协议和《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同时违反了国际法本身。菲律宾声称,仲裁是用尽所有双边协商的方式后才提出的,这并不符合事实。
南海航行自由已经成为美国秀肌肉和炫耀武器的借口——华盛顿向该地区派遣了军舰和飞机。这种炫耀武力肯定无助于解决问题,反而增加了局势的紧张,中国认为这对其安全和主权构成了威胁。美国超过一半的军事力量集中在了亚太地区。美国和其在该地区的盟友经常开展军事演习和演练。这些挑衅和敌对行动旨在支持菲律宾和其他非法侵占中国岛屿的国家。可贵的是,中国一贯坚持通过双边谈判,在没有第三方干涉情况下和平解决争端。(作者为捷克历史学者 昂特瑞·柯西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