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五年,检察机关这些部署将产生重要影响
新华社长春7月20日电 题:未来五年,检察机关这些部署将产生重要影响
新华社记者陈菲、周立权、吴昊
从维护国家安全到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从查办职务犯罪到保障百姓切身权益,检察机关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今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开局之年,检察工作也面临一个新的5年发展期。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吉林长春召开了第十四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对今后5年检察机关打击犯罪、强化人权司法保障等工作做出重要部署。这些部署,对法治建设进程中的每一个人都将产生重要影响。
平安:严惩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危害安全生产犯罪
过去5年中,检察机关在深化平安中国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打黑除恶、非法集资、证券领域犯罪、涉医违法犯罪等专项整治;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建成四级检察院全联通的远程视频接访系统……
最高检负责人表示,今后5年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高度重视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风险挑战,做好检察环节平安建设各项工作。
据了解,检察机关将完善同步介入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处理机制,严惩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危害安全生产犯罪,严肃查办事故所涉职务犯罪。结合办案,积极参与对学校、医院、车站等重点区域社会治安立体防控,积极参与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服务管理。健全对严重经济犯罪特别是涉众型经济犯罪常态化打击机制。依法惩治网络犯罪,保障网络安全等等。
反贪:查办97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 未来打“虎”拍“蝇”力度不减
数据显示,过去5年检察机关依法查办周永康、薄熙来、令计划、苏荣等97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对60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提起公诉。
今后5年,检察机关将突出查办以下四类犯罪: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破坏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实施、影响改革举措落实、危害政府投资和国有资产安全的贪污贿赂和失职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买官卖官、权钱交易等犯罪。
在职务犯罪预防上,将运用大数据手段综合分析重点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拓展发现、查缉犯罪嫌疑人和腐败资产渠道,实时更新潜逃人员数据库,完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适用条件和操作流程。
防冤:健全有效防范、及时纠正冤错案件机制
“张氏叔侄强奸杀人案”“于英生杀妻案”“陈满故意杀人放火案”“钱仁风投放危险物质案”……这些为公众熟知的重大冤错案件,正是检察机关发挥监督职能,提出监督纠正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纠错。
在维护司法公正上,今后5年检察机关将健全和落实检察环节有效防范、及时纠正冤错案件机制。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强化冤错案件源头防范。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插手经济纠纷、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领域虚假诉讼、违法调解、违法执行、裁判不公的监督,坚决查处背后的职务犯罪。加强对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的监督纠正和源头预防,坚守法治的“生命线”。
监督: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探索建立监督制度
记者从此次会议上了解到,在完善刑事诉讼监督机制方面,检察机关将以刑事拘留为重点,探索建立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等侦查手段监督制度。
据了解,今后5年工作中,检察机关将健全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机制,建立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制度,充分发挥诉前主导作用。探索建立审查逮捕案件诉讼式审查机制。在完善控告申诉工作上,将畅通“信、访、网、电”等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强网上信访、远程视频接访等系统应用,推动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信息共享平台。同时,健全举报线索集中统一管理制度,落实刑事申诉案件首办责任制等等。
毫无疑问,这些监督举措的实施将有助于加强对公权力的制约和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障。
公开:实现与社会公众良性互动
最高检负责人表示,今后5年,检察机关将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加强与社会公众相互联系、双向互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据了解,2014年建成全国检察机关统一的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已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34.5万条、重要案件信息14万条、法律文书113万份,受理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5.8万件。这一信息公开系统,在今后还将得以加强。
检察机关为百姓提供服务也将更加“贴心”。据悉,检察机关将统一检察服务大厅功能设置,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整合12309、民生服务热线等功能,研发检察服务信息平台。随着检察开放日活动的全面开展,将有更多人有机会走近检察院、了解检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