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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书店官微偏激言论引质疑 回应:信息被冒用

2016-08-06 02:57:36|来源:北京晨报|编辑:韩基韬

新华书店官微偏激言论引质疑 回应:信息被冒用

图为:新浪微博蓝V认证,“新华书店”发的微博内容。记者下午再登录查找时,已显示账号异常。

新华书店官微偏激言论引质疑 回应:信息被冒用

图为:新浪微博蓝V认证,“新华书店”发的微博内容。记者下午再登录查找时,已显示账号异常。

新华书店官微偏激言论引质疑 回应:信息被冒用

图为:新浪微博蓝V认证,“新华书店”发的微博内容。记者下午再登录查找时,已显示账号异常。

  原标题:“新华书店”微博偏激言论引质疑

  北京晨报记者昨天发现,经微博官方认证、名为“新华书店”的微博账号在近一个月的时间内,发布了多条语言偏激,甚至带有人身攻击字眼的微博,引发了众网友关注议论,其中不乏不解与批评之声。昨天,微博账号所属的北京北发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表示,从未知晓有该账号存在,至于为何被人冒用公司信息,并被冠以“新华书店”的名称,目前公司还在调查之中。

  “新华书店”微博话锋突变

  昨天上午11时,记者打开带有蓝色V字标记、名为“新华书店”的微博时,发现自今年6月23日前,该微博发布多为分享书籍的内容,其余微博的内容也很温和。但自6月23日后,微博开始“异样”,不少评论转发的内容出现辱骂性和极端色彩。

  该微博7月29日在转发“23岁的华裔女孩当选2016年密歇根州小姐”新闻时,还发表了充斥着人身攻击的言论,也正是这条转发微博,引发了大量网友关注和留言。在该微博下方2000多条评论中,一部分网友对新华书店的言论表示失望,“真是太没素质了,一个官博说出这样的话简直令人目瞪口呆”。另一部分则对微博运营者的身份表示质疑“确定不是被盗号了吗”?

  记者注意到,“新华书店”账号注册于2009年,介绍显示公司为“北京北发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认证处写有“北京市新华书店”,其中存在“异样”的微博多由繁体字发布,发布客户端显示为iPhone SE。截止到昨天上午,符合此类特征的微博共计58条。

  昨天下午3时,记者打算再次进入该微博账号,发现已无法打开,网页显示“当前访问的账号异常”。

  公司称不知有该账号存在

  昨天,记者联系到了北京北发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徐洪生称微博账号是被人冒用。徐先生说,公司在发现之后马上采取了措施,向微博平台进行了举报,因此才将微博封号。“今天早晨通过各方面的信息反馈过来,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儿。之前我们从未参与运营”。而至于为什么该账号可以得到认证,徐先生表示也很奇怪,“如果要认证蓝V,一定要相关的资料,可是我们没有这方面的记录。”徐先生认为,这跟微博注册认证时间久远有关,“我们从微博方面得知如果是现在或者前几年,即便资料齐全,也根本不会出现这种所属公司和认证信息不符的情况。”

  据了解,北京北发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是北京新华书店的下属企业,目前该公司正在对更多细节内容进行调查。“我们也在与相关部门沟通,想把来龙去脉弄得更清楚一些。”徐先生说。

  新浪

  认证机制已调整

  记者联系到了新浪微博的工作人员,证实了徐先生的说法。据工作人员称,目前新浪对已认证企业的复查主要通过用户举报,以及今年才刚刚开始实行的对以往认证账号的复查工作。“随着时间的推进,我们的认证机制会有调整。如果是现在认证,是绝不可能出现认证标签与所属公司不符的情况的”。

  律师

  平台未尽审核义务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飞律师表示,目前我国虚拟财产立法相对滞后,他认为,微博账号具有财产属性和权利属性,应属于《民法通则》中列举的其他合法财产的范畴。

  冒用他人微博乱发消息是否承担责任?吴飞认为,是否担责取决于发布哪一类消息。“一般来说,触犯侵权责任法的情况比较多,比如侵犯名誉权等。微博只是一种手段,本质还是实际侵权行为,实际发布人应当根据相应法律承担责任”。

  吴飞表示,书店的“官方微博”是通过加V认证。微博之所以开展加V认证,就是为了避免身份混淆,引起公众误解。如果书店官微确实是被冒名开通的,并且通过了加V审核,说明微博平台未尽到审查义务,加V平台被盗用无论影响是否恶劣,微博都应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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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黄晓宇 实习记者 田杰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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