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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好“学”与“做”的辩证关系

2016-08-06 11:04:17|来源:光明网|编辑:王瑞芳

  2016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作为一名中共党员,学习既是基本义务,也是提升修养,坚定党性,强化规矩,保障看齐的根本。近日,党中央发出号召,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这是新时期下,为党员补脑、健体、强身开出的一剂良方。通过学习党章、系列讲话,把党员的思想统一起来,智慧集中起来,干劲拧紧起来,为打赢扶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经济转型升级,建设一支高素质党员队伍。

  学习,重在思想认识上,是理论的提高。《礼记》云:“玉不啄,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不论是一代伟人,还是科技贤才,其学识并非天生而成,皆是付出百倍学习,不断积累的结果。做新时期合格党员,除具备党章所要求外,还要增强“四种意识”,这就要求必须学习。学习新修订的党内法规,学习党的领导人的重要讲话,学深学透,悟其精华,领其要旨,将之内化于心,达到思想理论上的升华。

  宝剑之锋,出于磨砺。党员合格与否,先进是否,磨砺是必经环节,学习必不可少。孔子曰:“学而不已,阖棺乃止。”学习没有止境,诚如郭沫若所言,读不在三更五鼓,功只怕一曝十寒。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系列讲话亦是如此,持之以恒,坚持不懈,方能与时俱进,确保党员思想上不掉队,不走岔。本着有缺必弥、有疏必补,把党的新规定,重要讲话的新理念,及时吸收,化为己有,武装自我。

  学习是方式,做才是目的。通过学习,提高思想理论,借此更好地为做作指导,指引党员怎么去做,怎样到达合格党员的行为标准。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归根到底,都体现在做。学得不深、不牢,指导思想势必动摇,其行为上焉能不越界。践踏规矩、跨越底线的党员,岂是组织需要的党员,如何能获得群众认同?只会成为组织中的污垢,损害党健康肌体的毒瘤,侵害群众利益蛀虫。

  做合格的党员,是党员的基本要求,不但要合格,而且更要优秀。毛泽东说:“读书是学习,使用也是学习,而且是更重要的学习”。要把党先进的理论、普遍的真理,践行到党员的言行举止中,运用在维护党的形象,维护国家利益,维护人民权益中,时刻以党和群众为先,事事以大局为重,始终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以敬业、担当、务实的精神,完成好组织的重托,办好群众期盼之事。

  学习和做是统一体,二者之间相辅相成。学习是为做而学,为做提供理论基础;而做是学习的运用,是把理论知识付于实践。实践出真知,学习与做不是两张皮,学习的同时,也是做合格党员的进行时。在做合格党员的过程中,也是对理论的验证,对学习方式方法的检验,以促进党的理论更新提高,党的知识丰富完善。(吴桂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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