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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强国,剔除秩序“杂乱分子”

2016-08-09 14:00:59|来源:求是|编辑:王瑞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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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招 画/张文发

  国家旅游局《旅行社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最近征求民意。《条例》指出,旅行社一旦有强迫消费、强迫购物等行为,将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整顿旅游秩序,规范旅行社行为,避免旅客尊严受辱、利益受损,是建设旅游强国题中应有之义。旅游强国气象唯有在井然有序的旅游环境里才能尽显。规避秩序的“杂乱无章”,加速旅游强国前进的步伐,整顿旅游秩序少了“猛药”便难以见到“花开月明”。(王居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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