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调研行]顺应新期待 社保改革夯实幸福根基
社保是民生之基,关乎数以亿计人群的切身利益。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之际,人们将更殷切的目光聚焦社保。
民有所盼、政有所为,民有所呼、政有所行。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党中央、国务院把更多关注的目光投向基本民生保障制度的薄弱环节。一项项惠及民生的政策密集出台,一项项顺应百姓期待的改革相继启幕,一幕幕更加美好生活的愿景,点燃了亿万人的梦想。
不断迈向公平公正
8.63亿人,这是截至2016年6月底我国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一个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保障计划已然成形。这其中,大多数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
“参农保,可防老”“有了新农保,日子真是好”……参保老人用最朴实的语言,由衷地表达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感激。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突出重点,深化改革,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步伐,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最突出的一个成就,就是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意味着“城”与“农”的鸿沟一夜之间跨越,城乡居民的身份标识不再存在。
在孝感市探索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后,农民和城镇居民采取同一制度、同一待遇,最高缴费档次均是2000元。身为农民的万四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最高缴费档次。“政府补贴力度很大。到了领养老金的年龄后,一年多就能回本。”万四姑说。
公平公正,是社保领域改革发展的生命线。随着各项社保制度改革相继落地,填补构架空白,啃下难硬骨头,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向公平、统一、规范迈出坚实的步伐。
2015年年初,中央决定全国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企业职工一样,统一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办法,待遇水平与缴费挂钩。此举标志着养老保险“双轨制”的破冰。
今年年初,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突出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近日,北京、湖南、广西三地先后正式出台文件,对本地区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作出规划部署。至此,已先后有包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等在内的17个省级地区明确了实施步骤,彻底突破了医疗保险城乡分割体制机制障碍。从全国平均来看,整合后各地城乡居民医保目录按照“就宽不就窄”的原则,普遍向城镇医保目录统一,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村居民保障范围显著扩大。
待遇水平与时俱进
一斤豆角、两块豆腐……家住北京市大兴区的退休人员刘玉珍买完菜,走进小区门口,被邻居拦了个正着,“听说了吗?今年养老金又要涨了!”“一个月前就听说了,每年都在涨嘛!”刘玉珍说。
对于刘玉珍们来说,养老金待遇调整关乎切身利益。自2005年起到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已经实现“十二连涨”。2005年调整前月人均700元,2010年达1362元,2015年超过2200元。养老金的稳定上调,不仅远远跑赢了CPI,也跑赢了GDP,得到了社会广泛认可。
今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决定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此次调整是我国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首次同步调整待遇,预计将惠及包括85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和17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内的1亿多退休人员。
“我现在每月养老金2600多元。按6.5%左右上调,每月能增加接近170元。虽然比去年涨幅小了点,但影响不大。”刘玉珍说。
今年以来各地实施的城乡医保整合,也为老百姓提升了看得见的保障。本着“待遇就高不就低”的思路,医保报销比例、封顶线等普遍提高,尤其是农村居民待遇今非昔比。
2016年1月,上海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从住院待遇一项来看,整合前,城镇居民医保支付比例最低为60%(60岁以下),新农合最低只有50%。而整合后统一为70%,农村居民住院费用不再设最高支付限额,即使超过新农合规定的12万元封顶线,住院费用依旧可以按照规定比例结算。
山东则大幅提高封顶限额。整合后的城乡医保在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平均支付比例不低于70%,门诊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50%。同步实施统一的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补偿比例不低于50%,封顶线提高到30万元。
目前,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形成覆盖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该机制将根据物价变动、职工工资增长、收入水平提高等情况,同时兼顾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承受能力、财政负担能力等因素,构建起养老金持续保障民生的长效机制。
兜住兜牢民生底线
保障民生,盯住“底线”很重要。困难群众的衣食住行,始终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
2016年1月,正值寒冬,浙江衢州低保户王大伯心里却很温暖。居委会给他带来了一条好消息——低保标准又提高了。“我们夫妻俩都是重度残疾,调整低保标准后,我们两个人每月能领到1224元的低保金,这是我们生活的重要经济来源。”王大伯说。
尽管经济增速放缓,但各地低保救助水平持续提高。截至2015年底,全国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316.6元,比上年增长10.9%;全国农村低保年人均补助水平1766.5元,比上年增长13.8%。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和临时救助水平持续提高。
在推动残疾人两项补贴落实方面,今年上半年,绝大多数省份已出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的实施文件。截至5月底,全国已有250多个地级市及部分省直管县发放了补贴资金,各地已向296万困难残疾人发放了11.4亿元生活补贴资金,向332万名重度残疾人发放9.9亿元护理补贴资金。
与此同时,民政部确定了300个全国“救急难”试点单位,大部分地区在全面开展临时救助工作的基础上调整完善政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切实改善。
针对老龄化社会面临的严峻形势,养老服务业政策逐步完善。2015年,全国有23个省(区、市)建立了生活困难老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惠及654.9万老年人。北京、天津、上海、黑龙江等地建立了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制度。
制度创新,让救助更有温度。各地积极探索低保与医疗、教育、住房、扶贫开发等政策的有效衔接。在绝大多数省份,低保户不仅能领取每月的低保补助,还能享受到子女教育免费、看病有补贴、入住廉租房、免费供暖等一系列帮扶措施。(来源:经济日报 记者:韩秉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