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闯红灯,全家学交规”不是连坐式执法
据《海南特区报》报道,近期,海南三亚市交警对电动车行驶机动车道、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持续整治。三亚交警采取新的办法——便衣蹲点采用执法记录仪对交通违法行为人进行曝光,并前往闯红灯行为人家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电动车这几年在全国各大城市流行起来,速度快,无噪音,还省油钱,说起电动车的好处,是不少,但是由此带来的交通压力和交通事故也层出不穷。因为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所以当前的交通处罚条例对电动车违反交通规则并没有特别明确的处罚措施,而且大多数人在骑电动车违反交通规则的时候都抱着法不责众的心态,认为大家都在违规,自己违规也没什么,不应该受到处罚。
三亚市交警追到违反交通法规的骑车人家里普法,这种做法让人耳目一新。以前我们只见到十字路口拿着小红旗执勤的违规骑车人,但是被交警追到家里普法的还真是第一次听说。
很多人说交警如此执法是搞连坐,骑车人的家人并没有违法,没有义务接受这样的连坐执法。对此,笔者不敢苟同,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交警的做法不是执法,更不是连坐,而是普法教育。因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
这里所说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对象,自然包括骑车人、骑车人的家人、同事、朋友,也就是说,交通警察有责任和义务对违反交通规则的当事人及其周围的亲人、朋友进行普法宣传,这是交警部门的责任,所以不存在所谓连坐执法的说法,而且交警部门在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的时候对当事人的朋友家人并没有搞强迫式的教育,而是自愿原则,所以说这是连坐式执法,不准确。
而且,笔者认为这种教育方式比较符合当下社会民众的接受心理和特点。虽然交通安全法规对闯红灯等违法行为有明确规定,但因为处罚措施比较轻,没有多少人当回事,而通过这种面对面的普法教育,用血淋淋的事实来说法,可能要比枯燥的法规条文的宣读更有效。就像新闻报道中所描述的那样,“看着血淋淋的画面,王某第一反应是‘怕’,也意识到了闯红灯的危险,并承认了自己的错误。王某还写下了‘悔过书’:今天不小心闯了红灯,被跟踪到家,也看了交通事故的视频,现在也知道错了,从今起再也不闯红灯了,也会珍惜生命。”
笔者认为,这样的教育警示效果应该要比单纯的罚款或者照本宣科的交通法规条文背诵效果要好的多,即使因为普法宣传“波及”到了当事人的家人朋友,也都是在自愿原则下进行一场普法的宣传教育,何乐不为,更不会影响其他人的生活工作,所以没必要大惊小怪。
虽然三亚交警追到当事人家里进行普法教育的行为看似成本巨大,但是交通事故的损失往往是难以用金钱估量的,在警力保障充足的前提下,我们支持这样的交通法规宣传,因为一次警示教育,会影响和带动一大批人遵守交通法规,这是一件好事,更是一件大事。(何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