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台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
国际在线消息(驻广州记者 韩希):记者从2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经过修订的《广州市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办法》(下简称《办法》)出台,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供法律规范。
既有住宅是指具有合法权属证明和报批手续,已经建成投入使用的4层及以上的多业主无电梯住宅。以往受经济条件等多方面因素的限制,广州多层住宅大多没有安装电梯,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成为社会关注并希望推进的重要民心工程。
广州市在2012年7月1日颁布了《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实施至今共有2500幢既有住宅通过了规划部门的审批可以加装电梯。
但《试行办法》对诸如居民协商、补偿标准、技术标准等存在不足。新修订的《办法》是在《试行办法》的基础上,通过组织高校、科研机构以及房地产机构开展多个相关课题研究,借鉴武汉、厦门、汕头等地加装电梯的成功经验,反复进行专家论证和专题研讨后出台的。
《办法》除了继续维持“加装电梯必须得到占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业主同意才能申请”这个主要条件之外,《办法》对因上下层业主对加装电梯持不同意见的,明确采取自行协商的办法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请求居民委员会、原房改售房单位、业主委员会和增设电梯咨询服务机构等第三方组织协商和调解。还是未能解决则通过人民法院裁决。
《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技术规程》与《办法》同时出台,明确增设电梯的单元与相邻住宅的窗户距离不能少于6米,还要满足消防、景观等方面的要求。
《办法》还明确了电梯的维护由电梯业主和其指定的企业和个人负责,以减少安全隐患,保障使用加装电梯人士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