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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束炸弹袭击频发 《国际禁止集束炸弹公约》面临挑战

2016-09-01 16:43:42|来源:国际在线|编辑:王涛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刘素云):以禁止使用集束炸弹为宗旨的“集束炸弹联盟”9月1日在日内瓦发布的年度报告显示,叙利亚、也门等冲突地区使用集束炸弹的情况仍频繁发生,不少平民因此被打死或致残,《国际禁止集束炸弹公约》面临严峻挑战。

  集束炸弹是一种内含多个“子炸弹”的母弹,通过火炮、火箭发射或飞机投掷,在空中释放出“子炸弹”,打击范围可以覆盖一个足球场大小。一般情况下,一枚母弹可以携带80枚到600枚“子炸弹”。然而,这些“子炸弹”常常不能全部爆炸,原因是子炸弹需要经撞击后才能触动引爆装置,但由于地面情况复杂多变,约有10%的子炸弹不会立即爆炸,对平民构成了长期潜在威胁。

  《国际禁止集束炸弹公约》于2008年在挪威首都奥斯陆签署。公约规定禁止使用、研发和生产集束炸弹,缔约国应在八年内销毁所有库存。该公约于2010年8月1日生效,目前已有119个国家加入。世界上最大的集束炸弹生产国俄罗斯和美国尚未签署这份公约,中国也未加入。

  今年的报告是“集束弹药联盟”发布的第七份报告,涵盖了集束炸弹的使用、所造成的人员伤亡、缔约国履行公约的情况等内容。

  报告称,2015年至2016年,集束炸弹继续在两个主要冲突国家使用。一是叙利亚,集束炸弹袭击事件有增无减;二是在也门冲突地区,沙特阿拉伯为首的联军多次使用集束炸弹。报告还指出,平民是集束炸弹的最大受害者。2015年,平民占到集束炸弹造成的伤亡人数的97%。 

  此外,清除遗留集束炸弹的努力仍面临巨大挑战。目前至少有24个国家仍然受到遗留集束炸弹的威胁,只有3个缔约国达到了公约规定的10年内清除遗留炸弹的目标。

  与此同时,自2015年8月以来,又有5个国家批准了禁止集束炸弹公约,两个国家加入该公约。此外,一些国家的履约努力也取得了积极进展,已有29个缔约国销毁了总计140万枚库存集束炸弹,其中包含1.72亿枚子炸弹,占到这些国家集束炸弹总数的93%。另外,德国、意大利、日本、莫桑比克、瑞典和法国已完成全部销毁库存的目标。

  报告同时呼吁缔约国承担起自己的责任,维护集束炸弹受害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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