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深圳食用的是加碘盐?
原标题:深港“盐值”差这一点“碘”?
香港居民轻度碘不足,深圳居民食用加碘食盐降低碘缺乏风险
中国美食令人眼花缭乱,而各种各样的美味都离不开一种基本调味料——食用盐。自中国1995年全面推行“全民食盐加碘”策略以来,公众对加碘盐日益关注,有人认为部分沿海地区居民的碘摄入可能“过量”,怀疑甲状腺疾病多发与碘盐有关。作为一座典型的沿海城市,深圳居民多年以来一直食用加碘食盐,但一河之隔的香港食用的却是无碘盐。深港“盐值”究竟差在哪呢?深圳是否还需要“一刀切”实施食盐加碘策略呢?对此,《深圳晚报》特邀来自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两位专家为市民解答疑惑。
Q1
碘是什么? 我国碘添加政策是什么?
碘是人体不可缺少的微量元素。
碘是人体不可缺少的微量元素之一,有智慧元素之称。碘主要用于合成甲状腺激素,是甲状腺激素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甲状腺激素对调控人体的物质代谢、生长发育尤其是神经系统发育至关重要。
专家指出,人体获取碘的途径主要来源于膳食。根据中国营养学会制定的《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0-6个月婴儿的适宜摄入量是85μg/d,7-12个月婴儿的适宜摄入量是115μg/d ,1-10岁儿童碘的推荐摄入量为90μg/d,11-13岁儿童碘的推荐摄入量为110μg/d,14岁以上碘的推荐摄入量为120μg/d,孕妇和乳母碘的推荐摄入量为230μg/d。
2012年国家出台的最新碘盐标准已改为推荐30mg/kg、25mg/kg、20mg/kg三种碘盐强化水平,并由各省依据当地碘营养情况进行选择。广东省采用了碘含量中等的标准(即25±30% mg/kg),这一标准对广东省城乡居民是普遍适用的。广东省还专门为孕妇提供了碘含量为30 mg/kg的孕妇专用碘盐。
Q2
食盐加碘会不会引致甲状腺肿瘤高发、甲亢或其他病症?
没有证据证明食盐加碘与甲状腺疾病高发有关,在非高碘地区食用适量碘盐,不会造成碘过量。
专家指出,没有证据证明食盐加碘与甲状腺疾病高发有关,在非高碘地区食用适量碘盐,不会造成碘过量,因而也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据悉,美国居民膳食碘来源是以牛奶碘为主(施行奶牛饲料加碘),其人群碘营养状况与中国非常近,但美国的甲状腺癌发病率全球最高。日本居民则由于饮食习惯对海藻的摄入量较大,造成尿碘很高和碘营养过量。可是日本甲状腺癌发病率并不是很高。
相反,长期缺碘可能会引起机体的一系列损害,其中以地方性甲状腺肿和克汀病为代表。如果孩子在胎儿期和婴幼儿期缺碘,会影响大脑正常发育,严重的可能造成克汀病、聋哑、智力损伤等。此外,孕妇孕期严重缺碘甚至可能导致流产、早产、死产和先天畸形等情况。成年人缺碘可能会导致甲状腺功能低下及甲状腺肿大,容易疲劳、精神不集中、工作效率下降。
中国是碘缺乏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因此,1995年开始我国实行全民食盐加碘预防碘缺乏病的政策。同时,中国也一直监测居民碘摄入的情况,并根据监测的结果调整食盐中碘的添加量。
Q3
作为沿海城市,深圳市民是否必须食用加碘盐?
如果食用不加碘食盐,97%以上的居民碘摄入量将会低于推荐摄入量,居民碘缺乏的风险很大。
据记者了解,2009年,卫生部在福建、上海、浙江、辽宁等4省(市)开展的沿海地区居民膳食碘摄入量调查结果显示,海带、紫菜、海鱼等富碘食物在沿海地区居民中的食用频率和食用量都很低,居民膳食碘摄入来源于这类食物的所占比例相应很低。而沿海地区在未考虑烹调损失的情况下,膳食中的碘84.2%来自加碘食盐,来自各类食物的碘仅占13.1% ,来自饮用水中的碘占2.7%。如果食用不加碘食盐,97%以上的居民碘摄入量将会低于推荐摄入量,居民碘缺乏的风险很大。
因此,专家指出,深圳的居民也需要普及食用加碘食盐,以保证居民的碘摄入,进一步降低碘缺乏的风险。2010年国家食品安全评估中心成立后做的第一份评估报告就是《中国食盐加碘和居民碘营养状况的风险评估》,该报告中提到:“我国沿海地区居民的尿碘水平和膳食碘摄入量一致表明,沿海地区居民的碘营养状况总体处于适宜和安全水平,食盐加碘并未造成我国沿海地区居民的碘摄入过量。”
Q4
为什么一河之隔的香港食用的是无碘盐,而深圳食用的是加碘盐?
中国香港从未施行食盐加碘,居民处于轻度碘不足。
专家介绍,香港从未施行实验加碘,居民处于轻度碘不足的情况中。与此同时,深圳也属于轻度缺碘地区,按照1994年国务院颁布《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规定,对消除碘缺乏危害,采取长期供应加碘食盐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为确保食用加碘盐的安全性和科学性,深圳市卫生部门一直开展碘盐监测和碘缺乏病病情监测。在消除碘缺乏病工作上,深圳比香港做得更好。
根据中国营养学会制定的《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及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监测结果表明:深圳居民每天从海产品中摄入的碘只有23.1μg,只占每天推荐摄入量(RNI)的19.3%;每天从食物、水中摄入的碘只有33.7μg,只占每天推荐摄入量(RNI)的28.1%,因此,仅从食物及饮用水中摄入碘远远达不到推荐摄入量的要求。而深圳食盐中碘含量为25mg/Kg,居民每天盐的摄入量为6g,每天从盐中摄入的碘只有150μg/d,现加上从食物中摄入的碘是183.7μg/d,如不继续实施食盐加碘策略将加大碘缺乏的风险。(欧阳维桑)
懂博士温馨提示
食用碘盐应注意什么?
1.应该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碘盐,碘盐必须有包装和碘盐标志,购买时要辨认清楚。
2.购买的碘盐要妥善保存,碘盐应放在阴凉、干燥处,避免受日光直射和吸潮,离开灶台存放,避免高温影响。居民可购买小包装碘盐,存放时间不宜过长,做到随吃随买。
3.为防止碘流失,烹饪时不宜过早放入碘盐,宜在食物快熟时放入,避免用碘盐爆锅、长时间炖、煮,以免碘受热失效而失去补碘的作用。
哪些人不宜吃碘盐?
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炎、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等患者中的少数人,因治疗需要遵医嘱可不食用或少食用碘盐。生活在高碘地区的居民,他们每天从食物和饮用水中已经得到了较高剂量的碘,这部分人群也不宜食用碘盐。
特殊人群所需无碘盐如何供应?
深圳市因治疗疾病,不宜食用加碘盐的市民,可持本市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到盐业主管机构指定的单位购买非碘盐,广东省盐业集团在深圳市有200个非碘盐销售点,覆盖所有街道,具体地点可到广东省盐业集团网站查询。
●本期懂博士专家团队:
黄薇:深圳市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专家,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卫生生科主任医师。
黄海雄: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卫生生科主任医师。
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此文亦有贡献。
(杜婷/文 陈莉/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