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副院长敲诈书记,真相依然残缺
通过发送威胁短信、寄送控告信、到北京上访等手段,河南舞钢市法院原副院长王某,伙同他人对时任舞钢市市委书记祝某,舞阳县县委书记秦某、县长刘某等官员实施敲诈勒索,金额高达410万元。近日,平顶山中院终审作出裁定,认定王某犯敲诈勒索罪。
说到敲诈官员,很容易让人想到过往有些人PS艳照实施敲诈。与之相比,这次的敲诈者颇有来头,王某不仅是知法懂法的专业人士,还负有守护公平正义之责——担任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曾分管刑事审判工作。按说,这样的人稍有敬畏就不敢乱来。可王某胆子很大,法院认定的两起敲诈案,一起针对市委书记,涉案260万元,一起针对县委书记等人,涉案150万元。
不少网友追问,既然被敲诈者乖乖就范,一下子拿出巨款,这说明他们一定不干净。有道理,他们哪来的那么多钱确实值得追问。但是,仔细研读报道可以发现,这两起案件与普通的敲诈案还真不太一样,当地官员被敲诈的钱,未必是自掏腰包。而且,两起敲诈都事出有因。
一起是,当年舞钢市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一块土地,王副院长和魏某假供他人名义参与竞拍,可竞拍还没开始,舞钢市国土资源局便中止了这块土地的挂牌出让工作。王副院长等人很愤怒,以遭受损失为由,让时任舞钢市市委书记祝某赔偿损失,并以向上级部门举报相威胁,后来祝某通过舞钢市双宏钢铁有限公司送上260万元。
另一起更荒唐。当年,舞阳县政府为了建设盐化工厂,征用老蔡村180亩土地用于建设安置新村,土地补偿标准是每亩地37000元左右。村民蔡某拒绝领取土地补偿款并到北京上访。王副院长等人介入后,在其授意下,蔡家人多次给时任舞阳县县委书记秦某、县长刘某等官员发威胁短信,并向舞阳县及漯河市直各部门发送控告信。迫于压力,秦某等官员在给付蔡家应得的补偿外,又拿出150万元才了事。
现在,法院终审认定王副院长敲诈勒索罪成立,但仍有疑问未解,一个是当地政府突然中止土地出让,该不该赔偿竞拍者损失?二是,征地补偿每亩3万多元到底低不低?我们常说罚当其罪,王某必须为其行为付出法律代价,但相关部门难道毫无过失?还有,这先后加起来的410万元到底是谁出的?被敲诈者为何乖乖就范?
值得一提的是,被敲诈的祝某、秦某都已落马。两人落马虽与被敲诈事件无关,但至少证明两人确实不干净。
“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无论法院副院长还是市(县)委书记,谁违法犯罪都应受到制裁,这一点毫无疑问,但这起事件的真相仍不够完整,打捞出全部真相,并把其当成法治标本好好剖析,会更有意义。(王石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