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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槿惠之妹违约被判赔1.3亿韩元损失费

2016-09-11 06:02:24|来源:京华时报|编辑:杨玉国

  原标题:朴槿惠妹妹被判赔“损失费”

  据新华社电 韩国首尔中央地区法院9日裁定,因未按约定向承租方出租土地,总统朴槿惠的妹妹朴槿令需赔偿对方1.31亿韩元(约合79.5万元人民币)。

  韩联社援引原告方的说法报道,朴槿令曾经承诺向承租方出租一块位于首尔东部、面积为1652平方米的土地,并与对方在2009年8月达成一份租期长达20年的租赁合同。

  依据这份合同,承租方已先期向朴槿令支付3亿韩元(182.1万元人民币)的租金,同时承诺每年再支付100万韩元(6067.8元人民币)租金。

  但是,朴槿令并未履行合同内容,没有向对方提供这块土地。在2010年10月后的两年间,朴槿令归还了对方2.69亿韩元(163.2万元人民币),但剩余部分一直拖欠至今。

  首尔中央地区法院裁定,朴槿令需归还剩余欠款,并支付1亿韩元(60.7万元人民币)的损失费。

  朴槿惠父母育有三个孩子,包括长女朴槿惠、次女朴槿令和幼子朴志晚。朴槿令在诸多事件上与姐姐朴槿惠立场相悖,甚至在政治问题上与朴槿惠公然唱反调。姐妹俩关系一直紧张。

  近两年,朴槿令吃了不少官司。上月,检方证实,负责调查总统助手及家人涉腐传闻的检察官已经提出,以涉嫌欺诈罪名正式调查朴槿令。她被指利用家族影响力,收受巨额钱财。

  此前,朴槿惠的表姐夫因涉嫌收受贿赂被捕。朴槿惠的表姐夫姓尹,现年77岁,曾任国会议员。8月13日,京畿道地方检察厅以涉嫌受贿罪向法院提请逮捕尹某,法院19日予以批准。尹某本人否认受贿,检方将进一步展开调查,然后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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