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举办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培训班 部署下一步改革
国家发展改革委举办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培训班
全面部署下一步改革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9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举办全国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培训班,总结交流各地改革经验,全面部署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胡祖才同志出席培训班并讲话,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培训。
胡祖才副主任全面阐述了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指出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医疗卫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的关键环节,是破除“以药补医”、促进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质的重要举措。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牢牢把握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核心要义和正确方向,以人民群众健康为中心,着力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着力保障医院和医保运行的可持续,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要坚持调放结合、协同配套、统筹兼顾、稳步推进的基本原则,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分类管理。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特需医疗服务及其他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落实好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市场调节价政策。二是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按照“控总量、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路径,合理确定本地区医药费用和医疗服务费用总量,通过取消药品加成,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耗材等费用,为医疗服务腾出调价空间,有升有降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坚决防止“两头翘”,并与医保支付、医疗控费政策做好衔接。三是建立“有激励、有约束”的价格机制。逐步建立按项目、按病种、按服务单元等多种方式相互补充的医疗服务定价机制,以及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价格调整与医保支付、医疗控费、医院收支指标考核的联动机制。四是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通过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制定价格监管规则,构建政府、医保、医院、社会共同参与的监管体系。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还从落实主体责任、抓紧出台方案、协同推进改革、有效防控风险、加强跟踪评估和做好宣传引导等六个方面,对各地改革的组织实施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培训班期间,胡祖才副主任还就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进行了实地调研,听取医疗机构和一线医务人员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