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网络安全观的精髓“为人民”也“靠人民”
网络安全宣传周系列评论二
法制网特约评论员 徐代军
9月19日,第三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正式拉开帷幕。对于网络安全,习近平总书记此前已经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总书记指出:“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维护网络安全是全社会共同责任,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广大网民共同参与,共筑网络安全防线。”落实习总书记的这一要求,并结合本次网络安全宣传周“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的主题,需要以全民网络安全观为灯塔,深入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全面开展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凝聚维护网络安全的“人民力量”。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如今国家网络安全的护卫要求以及所要达到的目标发生了巨变,国家网络安全的覆盖范畴也有了更多延展,所涉及的面比以往更宽,所产生的影响比以前更大。党的十八大以来,为了从战略地位和政策上解决国家网络安全缺少顶层设计的问题,党中央审时度势,成立了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统一领导。2015年6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草案)》,使得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规范网络信息传播秩序、惩治网络违法犯罪、让网络空间清朗起来成为可能。
未雨绸缪才能占据主动。从今年开始,网络安全宣传周将于每年9月第三周在全国各省区市统一举行,正是出于提高全民网络安全意识、提升网络安全认知、树立网络安全观念的考虑。作为国家网络安全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全民网络安全意识既包含了“居安思危”的意识,又囊括了主动作为、奋蹄前行的向上意识。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信息化和全球化相互促进,互联网已经融入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特别是“我国正处在这个大潮之中,受到的影响越来越深”,这就需要我们积极参与到互联网的建设进程中,广泛开拓视野,增强大局观和责任意识,为维护国家网络安全贡献智慧。
人民是网络始终保持安全状态的关键。全民网络安全观的精髓就在于网络安全既“为人民”又“靠人民”,坚持以民为本。所以,《网络安全法(草案)》第一条指出: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本法。这说明国家网络安全的最终受益者是“人民”,更体现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让人民群众从网络的方便与快捷中有更多“获得感”是国家网络安全工作的出发点,是国家网络安全的核心之一。明确维护国家网络安全的“人民属性”,筑起国家网络安全的“防火墙”,才能更好地进行网络强国建设。
“为人民”不忘初心,“靠人民”继续前进,是国家网络安全得以获得根本性保障的基础。全民网络安全观的形成,需要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为起点,强化国家网络安全的宣传教育力度,在全社会培育“网络安全连着你我他”的思维,形成竞相学习的浪潮,达成维护国家网络安全的全民共识。
“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今天,在向网络强国目标的迈进中,把全民网络安全观摆在显著位置,以国家网络安全的全民共识为基础,凝聚“人民力量”,我们就一定能够切实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网络安全的强大合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作者系媒体与公共关系观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