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禁员工购新款苹果手机,别“伸手”太长
近日,有多名网友先后爆料称河南南阳某公司下发文件,禁止员工购买新款苹果手机,并称“一经发现违规者,直接到公司办理辞职手续。”为此记者联系到该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确有其事。(9月20日澎湃新闻)
当下,手机产品非常丰富,个人可以根据喜好自由选择,在这方面,公司自然不该伸手太长、随意干涉。
法律并没有禁止职工使用某款手机,依此来看,该公司规定买苹果手机直接辞退的规定,显然是不合理的。
该公司出台该奇葩规定的逻辑是荒唐的,而其规定的辞退行为更是涉嫌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中,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做出了详细规定,依此参照,买苹果手机解除合同的规定显然是违法的,但现实中,这种违法的“公司规章”却时常遇到,比如山东一家公司制定规定对未对总经理的微博进行评论的进行罚款处理。
追溯其中原因,恐怕相关的劳动保障部门难辞其咎,按照规定,劳动保障部门对辖内公司对劳动法等法律的实施有监督纠察的责任。但在类似事件爆出之后,似乎鲜有劳动保障部门出面,对这类行为进行查处。这就在很大程度上纵容了一些违法企业,导致一些公司规章违反法律规定的局面出现。这样的局面亟须纠偏,类似的事件也不该再次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