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会推翻奥巴马否决意味着什么
今年以来,美国国会一直在酝酿一份名为《对恐怖主义资助者实行法律制裁法案》的法案,法案规定,剥夺参与在美国国土上实施恐怖主义的国家的主权豁免权。根据该法案,“911”遇难者家属可以起诉沙特政府,因而又被称为“911法案”。
5月,美国参议院以口头表决方式,一致通过该法案。9月9日,美国众议院也以口头表决方式一致通过该法案。该法案虽被奥巴马否决,但在9月28日,美国参议院和众议院分别以97对1票、348对77票高票推翻奥巴马否决。两院重申制定该法案是为“9·11”事件受害者及其家属“伸张正义之举”。
此次是奥巴马八年任期中首次遭遇国会否决。白宫发言人欧内斯特称,“这可能是自1983年以来美国参议院做出的最令人尴尬的决定”。府会之争再次升级。对美国、沙特及美沙关系来说,此次否决有以下四种意味。
一是联邦议员对恐怖袭击受害者的关注超越了外交关系。自“911”事件以来,美国国内舆论对恐怖主义同仇敌忾,对支持恐怖主义的国家和组织打击和制裁,已经逐渐形成了一种“政治正确”,这种氛围在马上要竞选连任的国会中更是如此。
纽约州民主党参议员、该法案的共同发起人查尔斯•舒默(Charles Schumer)表示,“参议院一致大声疾呼,恐怖袭击遇难者家属应当能够追究肇事者的责任,即便它是一个国家”。众议院司法委员会主席鲍勃·古德拉特表示:“我们再也不能让那些伤害和杀害美国人的人和组织逍遥法外”。因而,“911法案”一提出,就在参、众两院颇受欢迎。直至参议院投票前,没有一个民主党人公开支持奥巴马对法案的否决,两党议员奇迹般地站在了同一立场。
法案并未对沙特指名道姓,但法案的缘起是因为美国最高法院驳回“911”遇难者家属对沙特政府的起诉,因而舆论普遍认为该法案是针对沙特。但议员们认为,如果沙特政府与支持恐怖主义无关,就不该担心该法案。
二是该法案可能冲击“主权豁免权”原则。西方国家从19世纪初起,通过其司法实践和国内立法,逐渐形成相互给予管辖豁免的惯例,即国家的行为及其财产或免受他国管辖,美国虽然倾向于限制豁免,但一般也尊重主权豁免权。法案在参众两院通过后,白宫发言人欧内斯特表示,这项法案“将改变长期以来关于主权豁免的国际法”,可能会“让美国很容易在世界各地的其他法庭体系中受到冲击”。沙特外长朱拜尔表示,通过攻击主权豁免原则,这项法案将“把国际法变成丛林法则”。奥巴马也强调,资助恐怖主义活动本身具有复杂性和敏感性,该法案将赋予原告“不当的法律权力”,将会对美国军事、情报和外交政策以及海外服务人员安全带来威胁,并且还可能导致美国政府某些海外资产被没收的风险。
对此警告,议员们不以为然,表示他们已充分考虑到了法案可能带来的风险尤其是海外服务人员安全问题,将通过另外的立法来保护相关人员。
三是美沙关系不可避免地受到冲击。虽然法案发起者参议员舒默一再重审,该法案不针对任何特定国家,但在19名“911”劫机者中,有15名是沙特人,这一点还是让美国处于舆论质疑中。今年6月美国众议院情报委员会公布“911”解密报告,无法确定沙特政府是否为“911”部分劫机者提供帮助,白宫亦表明没有证据证明沙特政府与恐怖主义有关,但还是有很多人主张将事情追查到底。参议员墨菲表示:“在沙特和瓦哈比派向世界某地输送的资金数额与恐怖分子招募者之间,存在着直接的比例关系。”
而在此之前,美国与沙特之间的不和已经很长时间了。奥巴马上台后,提出将美国重心“转向亚太”的战略决策,减少在中东投入,沙特感觉到被抛弃。而在“阿拉伯之春”中,美国在埃及放弃了与沙特交好的穆巴拉克,在叙利亚不愿武力推翻阿萨德政府。这些事情都令沙特极为不满。伊核协议的达成,美国解除对伊朗制裁,使沙特感觉美国在扶植自己的敌人,不安全感进一步增强。沙特不听美国劝告,“擅自”在也门打代理人战争,也使美国人觉得要给沙特发出“美国的支持是有条件的”的信号。奥巴马还在《大西洋月刊》的采访中,提出要沙特与伊朗“共享”中东,美沙紧张关系不断升级。
法案被强行通过之后,“911”遇难者家属向法院申诉有了法律依据,美沙关系将因恐怖主义问题进一步恶化。
四是沙特将采取措施保护本国在美国的投资。此前,沙特外交部长朱拜尔曾表示,如通过追究沙特政府在“911”事件中的责任,沙特将出售高达7500亿美元的美国国债及其他在美资产,以免这些资产被冻结。美国财政部表示,沙特持有1168亿美元美国国债,分析家们认为,抛售美国国债也会伤害沙特,未必会成行,但沙特可能会采取措施,保护在美金融资产。
沙特政府和王室家族的大部分资产位于美国,法案强行通过意味着数千亿美元资产变现的风险。沙特银行家们已对他们的资产可能最终成为法律诉讼的目标表示担忧,并表示不会在美国进行新的投资,还有可能会撤资。此事对沙特人在美资产的较长期影响可能非常巨大。据英国《金融时报》报道,由于担心资产被冻结,沙特投资者已经在计划减少对美国的敞口,并准备削减在美投资。(王锦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美国所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