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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郑州接连出台楼市新政 专家:政府已达共识

2016-10-02 06:19:06|来源:中新网|编辑:杨玉国

  中新网10月2日电 综合报道,昨日,成都、郑州接连出台楼市新政。成都部分区域实行住房限购,同一身份自然人、法人只能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郑州部分区域则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和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制向其销售18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

  专家:新政说明政府在给过热的楼市降温方面达成共识

  此前,北京也发布楼市新政,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50%。天津官方规定,10月1日起非津户籍首套房首付不低于40%。针对多地相关政策,中经联盟秘书长陈云峰认为,这说明政府在给全国过热的楼市降温方面达成共识。

  陈云峰认为,按此前每年的规模,到11月中之后,银行信贷规模放完后不再放贷,加上首付提高,双重叠加会给以北京为主的楼市降温,房价马上会止涨,尽管还会有一个特别小的惯性,因为市场对信贷的影响较为灵敏。不管一手房还是二手房,新政后房价会横盘停下来,成交量会有大幅度下跌,四季度会有一个小的淡季。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则分析认为,截至目前,全国各地有超过10个城市出台了各种楼市调控政策。他预计楼市持续高温的态势很可能从北京开始降温。

  成都:部分区域单人只能新购一套房

  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消息,为保持成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中明确,部分区域实行住房限购,同一身份自然人、法人只能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

  措施中提出,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范围内实行住房限购,同一身份自然人、法人只能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法人单位经审查确属用自有资金购买商品住房且用于职工自住的除外)。严格执行住房限购地区信贷政策,购买二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此外,开发企业应在取得商品住房预售许可、现售备案后10日内一次性向社会公开全部可售房源,按规定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设置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反映房源销售状态,按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不得有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炒卖房号、恶意炒作、哄抬房价以及违规为个人提供首付款、发布虚假交易信息等扰乱商品房市场秩序的行为,否则关闭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暂停开发企业后续项目预售许可受理,取消中介机构存量房网签,记减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信用分并公开曝光,涉嫌违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郑州:拥有两套房者限购180平米以下住房

  10月1日晚,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在郑州市部分区域实施住房限购的通知》。该通知自2016年10月2日起实施。

  通知称,在郑州市市内五区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郑州高新区范围内,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和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80平方米以下(不含180平方米)的住房。

  通知所称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二手住房)。在住房限购政策实施前已签约的新建商品住房买卖联机备案合同、已确认的存量住房买卖网签合同,仍按原规定正常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向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购房人出售住房。

  通知称,违反上述限购规定的,交易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房产交易确认手续,登记部门不予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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