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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县(市)选人用人问题整改成效明显

2016-10-08 14:55:20|来源:国际在线|编辑:王涛

  国际在线消息:年初以来,黑龙江省委组织部进一步加大选人用人工作监督力度,以结合省委巡视开展专项检查为契机,对全省63个县(市)党委过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集中进行大兜底,列出清单、建立台账,一对一指导、点对点推进,严格审核、逐个筛查。先后纠正任职资格条件问题509个、编制职数问题1870个、深入核查存疑档案1651本。对违规问题事事敲钟问响、件件从严把关,切实扎紧了防止“带病提拔”的篱笆,为全省市县乡换届提前进行了一次细致的“体格检查”,为换届之年选准用好干部打下坚实基础。

  ——三轮把关,层层传导压力。省委巡视结束后,省委组织部立即将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县(市)党委在过去工作中把关作用发挥不够、执行制度规定不严等7方面22类问题向全省组织系统通报,要求各地各单位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自查自纠,立行立改。省市两级党委共同发力,及时将省委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关于从严整改的10次批示要求传达到被检查县(市)。在此基础上,由市(地)委组织部、省委组织部、省委巡视组对县(市)整改情况逐级审核、三轮把关,严格对照选人用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制度建设清单,逐一兑标销号,上账的694个问题已整改520个,整改进度达到74.9%,确保问题不沉底、落实不断层。

  ——精确打击,重案立项督查。省委组织部突出问题导向,扭住历史存量问题不放,对事实清楚、线索清晰的,涉嫌以“空中飞人”形式调转、学历造假、干部或公务员身份造假等30件严重违规违纪选人用人问题,“出铁拳”、“下重手”,专门进行立项督查,责成市(地)委组织部限期一个月深入查核,问题属实的,立即启动“一案双查”程序。截至目前,已批评教育和责令作出检查51人,诫勉谈话29人,降职、免职、调离岗位12人,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15人,行政撤职2人,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调查6人。仅一个县就对查实的12个虚假资质获取学历不予承认,另一个县查实并取消1人干部身份的同时,对2名已退休的责任人也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精准打击违规重案,倒追倒查、一案双查,对各地选人用人工作产生了强大的震慑。

  ——明确标尺,铁律严实问责。省委组织部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各项规定执纪问责,把《干部任用条例》的权威树起来,把选人用人监督的标准立起来。全省统一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该纠正的纠正、该处理的处理、该问责的问责,累计纠正违规调任217人,撤销违规自设机构110个、自设职务310个,重新认定“三龄二历一身份”910人。同时,坚持惩教结合,针对过去选人用人工作标准不高、程序不严等规范性问题,及时“扯袖咬耳”,责令94人作出书面检查,对301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针对虚假资质获取学历和干部身份、严重违规用人等问题,给予诫勉谈话、降职、免职和调离岗位等组织处理141人;针对以“空中飞人”形式调转,档案涂改造假等问题,给予党内警告和严重警告18人,行政警告1人。对违规问题不搞下不为例,对相关责任人员绝不姑息迁就,使组织纪律成为带电高压线,坚决杜绝顶风违规违纪问题发生,为严肃换届纪律提前打好了“预防针”。

  ——整章建制,扎紧制度笼子。省委组织部以推进整改为契机,指导市县两级党委针对以往选人用人工作资格、条件、程序、纪律上出现的问题,围绕各个关键环节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制度机制、规范用人行为。整改期间,各县(市)先后制定完善规章制度348项,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干部任用条例》配套制度体系。同时,要求市(地)组织部门善用整改成果,在县(市)、乡(镇)换届中提前介入、全程指导、严格把关,凡受诫勉谈话以上组织处理的本次换届慎重使用,凡换届提名人选档案审核一律按专项检查标准掌握,务必把好人选关,确保换出好班子、好队伍、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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