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仪馆女尸被侮辱:衣服凌乱不整 裤子被退至膝盖处
原标题:男子殡仪馆女尸被侮辱:遗体面部有淤青下体有精子
2016年9月24日,发生在沈阳市法库县的一次车祸,夺走了小英(化名)的生命,她12岁的女儿也因为这起车祸,造成身体多处骨折,至今只能在家休养。
一个原本清贫但却美满的家庭,破碎了。
可是噩梦却并没有因此而终止,9月28日,经过尸检后准备进行火化,可是一早来到停尸房的家属却都震惊了。
他们眼前的这具遗体发生了变化,衣服凌乱不整,原本盖在身上的被子压在身下,甚至裤子还被退至膝盖处、面部之前经过化妆已经完好,却突然出现了淤青,原本按照当地习俗绑在脚上的红绳也被拆掉了……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小英的丈夫陈先生觉得事情不对头,第一时间找到了殡仪馆,怀疑妻子的遗体发生了其他不正常情况。随后殡仪馆拨打了110报警。
9月30日,陈先生接到了民警的电话,对方表示,尸检结果已经出来了,陈先生妻子的遗体被人侮辱,同时抓获了22岁的犯罪嫌疑人。
更多细节曝光 殡仪馆曾来谈过赔偿
得知妻子遗体被侮辱,陈先生到殡仪馆讨说法
“当时我就觉得不对劲,殡仪馆当天拨打了110报警。”陈先生说,警方赶到现场之后,他们一起查看了9月24日到9月28日早上的监控录像。
根据监控录像显示,9月26日18时14分许,一个陌生的身影从陈先生妻子所在的停尸间旁边房间走出来,随后进入陈先生妻子遗体的停尸间。
进入屋内后,男子不到一分钟便走了出来,探头查看走廊无人后,再次回到屋内。
监控录像显示,18时31分,陌生男子从停尸间走出,顺着走廊尽头唯一一处出口离开殡仪馆。
10月9日上午,陈先生接到了办案民警的电话。
“我到公安局之后,警察告诉我,经过DNA比对,他们已经抓到了对我妻子性侵的犯罪嫌疑人。”陈先生说,警方告诉他,尸检结果已经出来了,警方经过蹲点9月30日在殡仪馆现行抓获了另一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经过精液对比,证实与性侵陈先生妻子遗体的为同一个人。
陈先生告诉记者:“警方是在停尸房蹲守了好几天才抓到这名犯罪嫌疑人的,而且,犯罪嫌疑人承认,之前也曾经做过类似的事。
他在警方得到的消息是,这名男子今年22岁,户籍地是法库县下面的一个农村,而他平常生活在法库县城。
陈先生说,自从妻子去世到现在,家里人都很悲痛,尤其是女儿,经常做梦哭着喊妈妈。
母亲去世了,女儿由奶奶负责照顾
昨日,记者到法库县公安局采访时,相关部门的负责人证实,此案公安机关侦查已经结束,22岁的嫌疑人也被抓获。
随后,记者到法库县殡仪馆,殡仪馆馆长王先生接受采访时表示,“事情发生后,我们已经对殡仪馆的安全进行了排查,并且更换了门锁,避免外人进入殡仪馆。”王先生说,监控录像公安机关已经调取,不方便给记者出示。
记者在殡仪馆采访时发现,办公区域没有看到工作人员,停尸间的门上挂着钥匙,有穿着制服的工作人员在巡视。
陈先生指着当天嫌疑人离开的大门说,事发当天他和家里人来的时候,门是木质的,而且没有上锁,现在变成了铁门还上了锁。
“作为家属,我认为殡仪馆对遗体是有看护责任的,谁也想不到会发生这样的情况,我现在都不敢告诉孩子。”陈先生表示,殡仪馆曾经找过家属谈赔偿,但因为数额没有达成一致,赔偿问题一直没有解决。
目前,陈先生妻子的遗体还在殡仪馆没有火化。
律师说法:侮辱尸体的,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猛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嫌疑人已经构成了盗窃、侮辱尸体罪。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盗窃、侮辱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具体的情况先要由公安机关调查确认犯罪,之后检察院起诉嫌疑人。”王猛说。
法库县民政局:法院出判决结果后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昨日15时许,带着陈先生的疑问,记者找到了法库殡仪馆的上级主管单位法库县民政局。
民政局相关部门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从此事来看,殡仪馆的日常监管确实存在问题,但是一切的处理还要等待法院有了判决结果之后。
负责人说,他们在事发第二天就到殡仪馆进行了安全检查,并且责令殡仪馆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将门锁全部换掉,而且要定时定点安排专人巡逻。
“这件事情民政局非常重视,而且也召开了专门的会议,我们不会推卸责任。”负责人说,等到法院的判决结果出来之后,确定是谁的责任,他们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但现阶段责任还不是很明晰,但是殡仪馆会24小时值班巡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