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批捕13247人
本报北京10月21日电(记者贾阳)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今年以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积极回应代表委员关注,深入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势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危害甚巨,一直是代表委员高度关注的话题。在今年3月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那辉向大会提交《关于打击电信诈骗的建议》。两会后,这份编号为第9340号的建议交由最高检协同公安部办理。记者了解到,最高检侦查监督厅在办理建议过程中积极联系那辉代表,反馈检察机关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方面采取的举措及取得的成效,得到了那辉代表的肯定。
今年5月,最高检专门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加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力度,确保打击实效。近期又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若干意见》和《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再次对各地深入开展专项行动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做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顶层设计,实现对此类犯罪的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
最高检侦查监督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自2015年11月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截至2016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已批准逮捕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13247人,广东、福建、浙江、江苏打击电信诈骗工作成效较为明显,批捕人数均超过千人。近期,最高检正在组织各地尽快依法提起公诉一批重特大案件。
据悉,检察机关在办理电信网络犯罪案件的过程中,要求及时报告、准确研判、应急反应、专人办理、快捕快诉、快速办理指定管辖,确保打击力度、确保案件质量。如北京市检察机关办理“4·13”跨境电信诈骗案,对涉案的50名台湾籍犯罪嫌疑人、66名大陆籍犯罪嫌疑人依法快捕快诉。广东省珠海市检察机关在办理的侯德敏等系列跨国电信诈骗案中,通过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提前掌握情况,及时批准逮捕108名犯罪嫌疑人,有力保障了案件的顺利办理。山东徐玉玉案件发生后,检察机关第一时间介入案件引导侦查取证。今年5月,最高检派员与公安部工作组共同赴老挝等地开展境外执法合作,并实地调研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取证难问题。
此外,最高检还积极推动相关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及时出台;与相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合力,围绕打击重点和难点,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