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谈】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

2016-10-31 11:29:18|来源:国际在线|编辑:梁生文

  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条例》明确提出,必须严明党的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党内决不允许存在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组织和特殊党员。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这些要求,释放出一个明确信号:管党治党只会越来越严,纪律的利剑必将时刻高悬。

  2003年,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在管党治党上发挥了重要作用。时代在发展,形势在变化,我们党在执政过程中也遇到了许多新问题。因此,完善监督制度,做好监督体系顶层设计刻不容缓。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丰富实践,为党内法规制度创新奠定了坚实基础。这次修订颁布《党内监督条例》,目的就是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重点是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管松软问题,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发挥党内监督这把利剑,才能够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从国家政权层面来看,我们党的执政党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我们党有着8800多万党员、440多万个党组织,管党治党绝非一劳永逸。我国公务员队伍中党员比例超过80%,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党员比例超过95%,党管干部原则决定了在对干部的监督方面,党内监督比其他监督具有更高的权威性。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既是党的建设应有之义,又是国家政权建设的必然要求。

  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反腐败在于惩治腐败,但更关键的是预防腐败。党内监督就是预防腐败的有力抓手。强化党内监督,必须把铁的纪律挺在前面,确保权力行使到哪里,党的纪律就跟进到哪里,党内监督就执行到哪里。党委要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日常管理监督中,敢于较真,注重日常,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体现组织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决不能坐看自己的同志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

  王岐山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党的纪律严于国法,必须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事实上,很多时候党的纪律执行不严,就是因为个别领导干部混淆了纪律和法律的界限,把违纪当成“小节”,党员不违法就没人管、不追究,结果造成“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前段时间央视热播的反腐纪录片《永远在路上》,引发了社会的“追剧”热潮。这部片子运用一个个鲜活惨痛的腐败案例现身说法,这些反面典型之所以身陷囹圄,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纪律意识淡薄,对别人讲纪律,对自己讲放松,他们的“破法”,无不始于“破纪”,一步步滑落到腐败的泥潭,警示意义不可谓不大!

  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打铁还需自身硬,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执行制度最终靠人。有了好的制度,关键还是要靠人来把制度落到实处,把党内监督贯彻执行好,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扎紧制度的笼子,确保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民谋利。(王光鑫 中央党史研究室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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