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央预算收入增加数返还地方 或达1780亿
央广网北京11月1日消息(记者刘飞)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在10月31日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财政部副部长刘昆受国务院委托,对《2016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作了说明。刘昆表示,由于今年“营改增”分成比例变化,导致的中央预算收入增加部分,将全部返还地方,或达1780亿元。
今年5月1日起,我国开始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所有行业缴纳的国内增值税和5月1日后入库的营业税,均由中央和地方按照50:50比例分享。财政部副部长刘昆介绍说,以2014年5-12月收入为基数算账,预计2016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1780亿元,全部用于对地方税收返还。
刘昆表示,2016年中央预算调整是按照预算法进行的技术性调整,全国财政预算收支总额、重点支出规模及赤字不变。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收支结构有一些变化。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70570亿元调整为72350亿元,增加1780亿元全部为中央从地方上划税收收入增加,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85885亿元调整为87665亿元,增加1780亿元,全部为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增加。
调整方案也指出,把中央预算增加的收入全部返还地方,主要是为了保持中央和地方现有财力格局不变,同时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廖晓军表示,为做好2016年中央预算调整工作,一,积极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试点工作,要切实改进纳税服务工作,提高服务效率。要密切跟踪掌握试点进展情况。二,确保过渡期内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方案平稳运行。在确保地方既有财力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中央集中的收入增量通过均衡性转移支付分配给地方,主要用于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