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则》为党内政治生活立规矩 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11月3日电 (记者赵晶)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就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作出新的重大部署。昨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文发布。
中央党校教授谢春涛在接受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记者采访时谈到,制订《准则》和修订《条例》是十八届六中全会的重要成果。《准则》订得细致完备、针对性强,总结了我们过去管党治党的经验,直面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修订《条例》,也是为了落实这些准则,为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提供在制度上的保证。
“《准则》立规矩,立准则,党内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准则中得到进一步规范;同时,通过建立健全我们党内的监督体系,有助于把这些准则落到实处。所以,这两个方面的成果结合得非常好。”谢春涛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多部党内法规,在监督、执纪、问责等方面取得良好效果。这次《准则》和《条例》公布,更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供了准则和监督落实的机制。
谢春涛指出,《准则》从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等十二个方面明确规矩准则,把中国共产党最重要最基本的规矩,通过准则明确、强化、健全。可以预见,下一阶段,党规党纪将越来越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把中国共产党好方针、好政策变成具体的规定、具体的制度,然后教育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通过严格执纪问责,让这些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这几年党内法规建设的力度很大,总书记强调思想建党要和制度治党相结合,制订了一系列的党内法规。”谢春涛说,过去我们管党治党存在着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有些方面的规矩没有得到很好执行;有些方面的规矩,因为时代因素,不再适应当前的形势;还有一些方面的规矩,还没有没制订出来。
在长期实践中,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总体是好的,但一个时期以来,在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中,也出现了理想信念不坚定、对党不忠诚、滥用权力、贪污受贿、腐化堕落、违法乱纪等问题。谢春涛告诉记者,通过这些教训,我们看清楚了,政治生活必须要有一个严格的准则,而这些准则务必要全党认真落实。
谢春涛谈到,十八大以来中央狠抓作风建设。首先是中央领导带头,总书记带头,政治局带头。包括这次《准则》,也特别强调主要是对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领导干部的。谢春涛说,两个文件出台之后,需要进行大力度的宣传教育,让我们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真正地做到认识到位,把准则和规定内化成自己的行为,为其他党员做好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