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四千人传销大案宣判:30人获刑涉案金额4千万
四千人传销大案宣判,30人获刑
拉人头推销产品,“威凌积客商城”骗了4000余万元
华声在线11月8日讯 靠着拉人头分红,网上商城兑现,两年时间,发展会员近4000人,层级49级,涉案金额达4000余万元。近日,邵阳新邵县人民法院宣判了这起备受关注的何华等30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
新邵县人何华几年前回到家乡,以中国威凌科技控股公司的名义做生意。他低价购进引擎修复保护剂、无水冷却液等汽车养护产品和净水器,再高价卖出。
淘到第一桶金后,他拉来几名同伙,制订了“规范”的会员制度,建立了网站管理,其中一个影响较大的名为积客商城,专门用于登记新老会员的层级、上下线关系、销售业绩、获利等情况。
为诱惑更多的人员加入,2014年1月,何华授意他人在邵阳市成立威凌专卖店,大力推广公司产品。同时,他托人在北京注册成立北京威凌公司,专门负责与浙江某公司联系进购汽车养护产品事宜。同年10月,邵阳威凌公司在新邵县成立。
威凌公司对外宣称,所有入会者必须经过公司的老会员介绍,并购买公司几千到几万元不同等级的汽车养护产品,才能成为相应的一星至五星会员,星级不同对应的权限、获利等情况也不同。威凌公司规定自己发展的下线、下线发展的下线都属于自己的下线,均由自己管理,层级和下线越多,上线会员获利则越多。
2015年1月,何华未经相关部门许可,以发行不可能上市的公司期权证为饵,诱骗更多的人员加入威凌公司和购买期权证,至今仍有很多会员交钱后没有拿到期权证。
至案发时止,参与传销活动人员达3900余人、层级49级、涉案金额达4000余万元。
2015年5月20日,该团伙在新邵被警方一网打尽,现场查获组织参与传销人员104人。
近日,新邵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一审宣判,何华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其余29名被告人均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至三十万元,对所有被告人尚未追缴到位的非法所得继续追缴。
(原标题:新邵四千人传销大案宣判 30人获刑涉案金额40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