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嵊州安置新居反复拆建续:拆迁材料被指造假
央广网嵊州11月15日消息(记者管昕)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中国之声昨天关注了浙江省绍兴市下辖的嵊州市合新村,村民刚住进新居又要被拆迁的事情,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住建部也对此高度重视,目前已经要求浙江省住建厅和绍兴市立即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妥善处理。同时,住建部已组成工作组赶赴浙江督办。
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合新村被拆虽然引起部分村民的反对,但当地政府称,截止10月底,该区块所有住户已完成百分百签约,并提供了村民代表同意新居再被拆迁的表决单。多名村民代表却称,这份材料张冠李戴,涉嫌造假。相关部门甚至发公函给村民有公职的亲属限期签约,否则要被严肃处理。
此外,嵊州市的城中村改造存在这样的怪象:新城区的安置新居急于拆迁,老城区的棚户区改造苦盼多年却无人问津。嵊州选择城中村改造的区块有着怎样的政策考量?
当地要求村里的党员干部必须签约否则不得参加换届选举
合新村村民杨未央(化名)是合新村的一个村民小组组长,得知刚建好的新居,又被拆掉的消息后,他就和几个村民到相关部门查阅资料、咨询律师,甚至跑到北京请教法学专家,最后他们认为,他们所在的区块,刚进行过异地安置式的城中村改造,这次拆迁再被称作是城中村改造,根本说不过去。
杨未央说:“我们已经改造过了,14年、15年还在拆迁。那个时候你这个地方拆了以后,给你一个新的地方,我们那时候这都是规划好的,就在这一块。”
记者在走访合新村时,尽管听到的均是反对城中村改造的意见,但在采访嵊州市城中村改造指挥部的时候,副指挥长李刚告诉记者,村民已经全部同意,并且在10月底,就完成了百分百签约。“每一户都签了,百分之百都签约了,10月29日是签约的截止日期,我们是提前一天,百分之百完成的。”
嵊州市城中村改造指挥部还给记者提供了一份会议记录。副指挥长李刚说,根据这份材料,合新村的城中村改造是村民自己提出来的。“合新村合并成社区以后,2013年就向街道、市政府报了,市政府已经也批复了。”
按照指挥部的说法,2013年合新村村委就提出要城中村改造。但记者调查发现,2011年到2013年,此时正是村民拆掉老房子,到这里自建安置房的集中期,村民刚建的房子,自己向上级申请拆掉,岂不是自相矛盾?面临记者的追问,李刚沉默不久后没有正面回答。
根据指挥部提供的材料,记者看到,2013年5月5日,合新村委的确向所在街道城南新区管委会(三江街道)递交申请报告,要求对合新村实施城中村改造,并称已经在村民代表大会上通过了实施城中村改造的表决,还附有会议记录和村民代表表决记录。
根据上面的签到和表决名单,记者向当天参加会议的多位村民代表当面求证。
记者:当时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签这个名字的?
村民代表1:当时是13年的时候,村改社区开了个会,我记得很清楚,没有说城中村改造,绝对没有。
村民代表2:我们开会,到的签名,不到的不签。
记者:不是把新村拆掉?
村民代表3:对!没有现在城中村改造的意思。
多位村民认为,指挥部的材料张冠李戴,涉嫌造假,是将2013年讨论村改社区的一次会议记录,用在了这次城中村改造中来。村民代表陈女士说,这次城中村改造没有和村民真正商量过。
记者:有给你商量过吗?
陈女士:没有,不商量。要拆就是要拆。
记者:有没有开过村民代表大会?
陈女士:没有。我也是村民代表,每次去开会,他们态度都很强硬。
按照相关规定,已被以宅基地安置到新地块的村民,早该拿到宅基地使用证,但村民们至今都没有领到,这为后面的城中村改造也减少了阻力,规避了法律风险。
合新村目前的所在区块,土地性质大多为国有建设用地,却在几年前被以宅基地安置的形式,让村民自建安置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和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征收,征收程序、补偿价格是完全不同的。
一位村民说:“拆的老房子,我们都是有使用证的,拆的时候,他们说你们新房盖好以后,给你们办证,我们房子建好了,去办证,却不给我们办了。这是不是骗?你说!”
指挥部的副指挥长李刚谈及这一问题时,表示对之前的事情不知情。
李刚:国有土地上所有农户的宅基地权证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办下去。
记者:那么这个权证没有办下来是什么原因呢?农户的原因,还是政策的原因?
李刚:这个我不作回答。
目前,村民已被要求,11月底之前必须将房屋腾空,这离他们突然接到通知这里要改造,不足4个月。今年8月25日,几位村民通过北京的律师,找到五位来自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在我国行政法领域最具权威的专家,对合新村城中村改造的合法性进行论证,五位知名教授联合出具的专家论证意见认为,嵊州市城南新区管委会对合新村的征收决定、补偿方案均明显违法。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行政法学教授马怀德是参与合新村城中村改造合法性论证的专家之一,他指出,第一,征收决定的依据欠缺,依据里面明确提出,必须是公共利益的需要,得是真正进行城中村或者棚户区改造,但这个案例是新建的房子,这就不符合保障性安居住房或者城中村改造的前提。第二,当时做出征收决定没有履行相关的程序。比如听证,公开听取被拆迁人的意见、发布公告,从现有的证据,不能反映出当地政府按照这些程序履行了相关的制度要求。第三,做出拆迁决定的主体也有问题。《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里规定,做出这类拆迁的决定,必须是县市区的人民政府做出,但是这个案件中,是城南新区的管委会(三江街道),显然不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为完成签约任务当地要求公职人员做亲属工作
记者拿到一份加盖嵊州市城中村改造指挥部和城南新区管委会两个红章的函告单,以公函形式,要求在当地党政机关任职的亲属动员拆迁,否则会影响年度考核,还将被取消各类奖金发放,可能会被交流到艰苦岗位锻炼。
同意签订再次拆迁协议的村民越来越多,多位村民告诉记者,在拆迁协议上签字实属无奈。今年10月10日,嵊州市政府受理了72名村民的行政复议申请,但按照60天的复议决定做出时限,复议决定还未做出,村民的新居就已经被拆迁。
记者从绍兴市政府官网了解到,嵊州将在三年时间改造19个城中村区块,拆迁户数近4千户,预计拆迁投资约130多个亿。多位老嵊州市民称,这些区块绝大部分在新城区,老城区的棚户区改造却苦盼多年无人问津。
嵊州将要改造的区块这么多,涉及这么多人,拆迁又涉及老百姓重大利益,短短三年干完,嵊州市能吃得消吗?嵊州市城中村改造指挥部副指挥长李刚表示,嵊州勒紧裤腰带也要干。李刚说:“说实话,虽然我们是全国百强县市,但经济总量还是不够。刚好国家政策好,我们联系了两家银行。我们勒紧裤腰带也要干。”
嵊州老城区里急需改造的房子
记者走访了位于嵊州老城区的孝子坊路、白莲堂路、东后街、保婴路、东直街,这里分布着成片的棚户区,年迈多病的老年人多居住在这里,随处可以看到杂乱无章的电线,房管部门一再张贴告示警惕消防安全。记者走进孝子坊路一户姓周的人家,老人已经80多岁。他的女儿告诉记者,他们在这儿住三四十年了。
记者:有改造的需要吗?
王女士:非常需要。但是市政府说要拆已经三四年了,到现在还没有拆。来一任领导说没有拆迁的条件,来一任说没条件,都已换了好几任领导。
老城区的不少居民生活在狭小潮湿的老屋
长满青苔的墙皮接近脱落、拥挤的房间昏暗压抑,年过耳顺之年的老人急盼这里改造。“冬天很冷,夏天很热。我们这扇窗户上面是路,一下雨,这里就会有水下来。”老人说道。
这里的老住户告诉记者,这里的房子有的是公房,为了照顾低收入人群,有的房子属于私房,是当年房改房买下的。这里的房子大多已经超过三四十年的房龄,居住人口大约在五千人。
嵊州老城区这样的老屋随处可见
当地市民称,嵊州市近三年计划进行城中村改造的项目,绝大部分位于近城地带。对于老城区居民的焦急等待,记者在采访嵊州市城中村改造指挥部副指挥长李刚时,他也透露,市委市政府也深知老城区居民的不易,但事情总有个轻重缓急。
李刚说:“城中村改造差不多好几百个亿投下去,根据嵊州的经济实力,一下子要扑到老城区里的话,可能我们也吃不消。哪个要紧哪个来。”
旧城区低矮拥挤的老屋里往往住了好几户人家
李刚表示,目前对老城区的改造,主要是城市路网的改造,主要是为了治堵,但何时启动老城区的住房改造还没有时间表。一边是旧城改造,一边是新城拓展,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在这两者之间做出选择的逻辑是什么?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说:“特别是三四线城市,对于老城区的改造积极性不高。主要原因是,从经济利益角度来说,老城区的住户比较密集,低收入人群比较多,如果拆迁难度比较大,经济利益不高,实际中产生的土地价值也不高。”
多位经济学专家指出,城中村项目的启动,除了商业价值,地方政府还有GDP、城镇化率等宏观数据的考量。而面对新城的经济效益和老城的民生改善,经济学专家认为,新城拓展和旧城改造应该同步启动,不能忽视对底层群众民生的改善。
嵊州市政府已经受理72名村民的行政复议申请
近年来,浙江省持续强力推进“三改一拆”。所谓“三改一拆”,是对城市规划区内旧住宅区、旧厂区和城中村的改造,拆除违反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等法规的违法建筑。其主要目的之一就是“不把违章建筑带入全面小康”。
浙江省政府多次强调,要注重把腾出来的土地规划好、改造好、利用好,让老百姓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在这样的背景下,嵊州的城中村改造显然不符合浙江“三改一拆”的应有之义。
原标题:嵊州安置新居反复拆建续:拆迁材料被指造假 住建部介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