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强国】“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具有里程碑意义
“让互联网更好造福国家和人民”,是2016年11月14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的标题。文章回顾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互联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其中说到,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上,习近平主席发表讲话率先提出全球互联网发展治理的“四项原则”“五点主张”。从中国乌镇传出的这一“引领互联网国际合作的友谊之声”,“赢得了世界绝大多数国家赞同,已经成为全球共识”。特别是,文章在列举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积极参与维护网络空间公平正义的成果时,重点提到“参与国际规则制定”。
这,在互联网管理国际舞台上,是一件具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规则就是秩序,规则制定就是秩序设计,遵守规则就是维护秩序。在国际舞台上,规则说是秩序,归根到底还是利益的体现。我们虽然是联合国的常任理事国,可是,很多时候我们不能参与规则制定,也就无法实现应有的利益主张。许多由西方制定的规则,应当说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全球治理的科学性,与此同时,也顽固地带有以强欺弱的种种蛮横要求,想在这样的规则下实现公平正义几无可能。
为什么我们不能参与规则制定?这就是“落后就要挨打,贫穷就要挨饿,失语就要挨骂”实例——我们没有能力参与,只能受制于人。然而,早在1969年,美国就有了互联网运行的“协议”概念,而我国直到1994年才接入互联网,为什么就有了参与规则制定的资格了呢?原来,我们在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下一代广播电视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智能制造、智慧城市、网络安全等关键技术和重要领域,取得了一系列的重大发展,于是逐步有了话语权。更重要的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互联网建设、重视互联网在治国理政中发挥应有的作用,积累了经验,并且通过乌镇会议、G20会议等途径获得国际认同。
那么,我们在参与规则制定中能有怎样的作为呢?回答这个问题,要先有一些定向分析。
目前,有四个因素有利于我们参与行动。第一,由于中央重视,我国互联网建设的整体设计科学,遵循了互联网发展规律。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我国网信事业的讲话中,全面阐述了互联网发展的战略思想。这些思想处于世界先进水平。尔后,习近平在多个国际场合以促进世界和平发展的胸怀讲述这些思想,“中国方案”成为国际共识。第二,我国是互联网用户大国,我们积累的经验最接近对互联网发展规律的认识。如同医疗,国外有先进的设备、前沿的研究成果,而论临床中国一点都不落后。所以,我们在规则制定中提出的意见,都会有坚实的数据支持,因而严谨可靠。第三,我们发射了量子卫星、建有世界最大射电望远镜,以及前述移动通信等多个领域的成就,都让我们的话语有充分的说服力。第四,我们坚持的互联网造福人民的理念,推崇的互联互通、合作共赢的价值观,越来越成为世界话语。
不过,参与规则制定是一回事,能不能在参与中有所作为,则要做到“打铁自身硬”。目前,我们至少要在这样几个方面强身健体。如若不然,会影响我们的参与度。一是欲以规则示人,首先自己要有规则。11月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紧接着,中央网信办依据该法规定,着手制定个人信息收集规范标准。将来,类似规定还会不断问世。只要随着我国互联网管理法规不断完善,健康有序,我们说起话来就愈有底气。二是对网络安全、近期比较突出的就是网络欺诈的治理,我们还需要探索更为有效的办法。一个时期以来,我国的网络服务不断发展,给人民生活带来了方便。与此同时,一些人利用虚拟空间与现实空间的差异,为非作歹,给许多善良的人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虽然治理正在进行中,前述个人信息收集规范的制定就是措施之一。但是,根治尚需时日。三是对互联网的使用,存在着需要正视的不平衡。伟大的互联网,让一切因为受制于时空而导致不平衡的事件归于平衡。比如,可以不再有什么地方是“偏僻”的。经过数年努力,我国互联网的覆盖率在世界领先。这对实现我国的发展战略如扶贫攻坚、全面小康大有帮助。但是,对互联网的利用我们还没有做到观念更新、高效利用,特别需要借力互联网加速发展的西部地区远未显现出应有的活力。
对于我国网信事业而言,参与规则制定的过程,也是自我完善、高质量快速发展的过程。就积极参与国际事务来说,这项参与是我们必将越来越多参与规则制定的前奏。特别有意义的是,相信由于中国的参与,会让人感受到一种崭新的团结友善、公平互利的文化内涵,会在潜移默化中起到价值引领作用。
(作者系中国记协书记处原书记、人民日报高级编辑 顾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