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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司法拍卖方兴未艾 竞买人参与竞拍需理性

2016-11-22 15:44:52|来源:国际在线|编辑:赵妍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吴倩):近年来,网络司法拍卖逐渐取代传统的拍卖方式,成为互联网时代司法拍卖工作发展的一种新趋势。与此同时,网络司法拍卖到底卖些啥?哪些拍品最受关注?竞买人在网络拍卖过程中需注意哪些风险点等一系列问题也备受大众关注。22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就网络司法拍卖相关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网络司法拍卖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过互联网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处置财产的行为。作为强制执行程序中处置财产的一种新措施,其突破了地域的限制,增加了参拍几率,促进标的物拍卖价格的最大化,最大程度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同时,网络拍卖实现“零佣金”,这既减轻当事人的负担,又提高财物处置的公开度、透明度、变现率。

  据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数据显示,从开始试行至今两年多来,该院共计拍卖96件标的物,成交67件,成交金额逾6.17亿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308余万元。其中,生活用品成交率、溢价率最高,竞价最激烈;房产占比重最大。北京三中院审委会专委张贤昌:“首饰、玉器、皮包等生活用品类拍品成交率为87.5%,均为一次拍卖成交,平均溢价率为972.27%,成交率及溢价率均为最高,且竞价最激烈,网拍效果非常理想。房产占全部拍品总量及总价值的16.9%和97.17%,在全部拍品中数量最多、价值最高。”

  张贤昌表示,尽管房产关注度最高,但大额房产由于要求一次性支付全款,一些资金有限的竞买人无力参加网拍,导致受众有限,房产首拍成交率、溢价率较低。为破解付款难题,北京三中院率先建立房产网拍按揭贷款机制,有效提高房产的成交率和溢价率,“对于无抵押权房产,结合工作实际并从尽量减轻买受人竞买成本的角度出发,设计了先过户抵押后放款的工作流程。对于有抵押权房产,结合工作实际并从保护抵押权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设计了先放款后过户抵押的工作流程。目前,已经完成3例无抵押权房产和1例有抵押权房产的网拍贷款业务。”

  2015年3月,北京三中院成功网络司法拍卖一被执行人所有的公司股权,完成首次首例无形资产网络司法拍卖。对于这类资产的网络拍卖情况,北京市三中院执行庭法官陈恒也进行了介绍。她说,“股权拍卖流程和普通标的物拍卖相比没有特别的要求,但对于股权过户问题我们会在拍品上拍前与股权过户机关进行核对,确保上拍股权顺利过户,其他要求包括上网发布公告、竞买人资质我们是按照评估报告要求进行发布。除了股权外,还有土地使用权,包括商铺和商业用房。”

  作为一项新生事物,网络司法拍卖在实践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一些竞买人因法律意识不强,对于小额拍品跟风报价完成交易后出现“悔拍”或迟延支付现象较为突出。北京市三中院执行三庭负责人张亚东表示,在网络司法拍卖过程中,竞买人一定要理性竞拍,无论是“悔拍”还是迟延支付,当事人都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悔拍’行为在直接侵害当事人利益的同时,也影响了司法权威,耗费了司法资源,是一种扰乱正常司法秩序的行为。因此,必须要给“悔拍者”以相应的法律制裁。迟延支付拍卖价款的行为是一种违约行为,更是一种有损拍卖目的实现的行为,因此,凡是依法竞拍的买受人如不能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严格履行相应义务,均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网络司法拍卖行为,今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司法解释,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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