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槿惠第三次国民谈话释放两大讯息
当地时间2016年11月29日,韩国首尔,韩国总统朴槿惠第三次就亲信门发表谈话向国民致歉。
韩国总统朴槿惠11月29日发表了第三次“对国民谈话”,这是继11月4日之后发表的第二次“对国民谈话”后时隔25天后再次发声。这个“对国民谈话”有可能是朴槿惠遭到国会弹劾前的最后一次谈话,所以朴槿惠释放出什么信息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值得各界关注。
从谈话背景上分析,我们可以首先找到这次谈话中重点值得关注的点是什么。此次“对国民谈话”的谈话背景和上次已有了很多变化,朴槿惠的政治命运已很不乐观。第一是韩国国民已就要求朴槿惠下台进行了5次示威,朴槿惠的支持率一跌再跌,已经达到了民选总统以来仅有4%支持率的历史最低位,韩国社会貌似对朴槿惠继续执政已经不能一忍再忍;第二是11月28日韩国在野三党(共同民主党、国民之党、正义党)已各自拟定了弹劾朴槿惠的决议草案初稿,然后于今天(29日)协商拟定三党统一的弹劾决议草案稿,三方并对12月2日在国会投票表决朴槿惠弹劾案已达成共识,国会对其弹劾程序的启动即将开始;第三是弹劾势力进一步扩大,据此前韩国媒体报道执政党内部至少43名议员赞成弹劾,这已超过执政党内部至少需要29名议员支持的弹劾人数,意味着国会通过弹劾朴槿惠的决议案的可能性已大大提升;第四朴槿惠所在的执政党(新国家党)非朴势力已成立了道德规范委员会已着手启动对朴槿惠的惩处程序,而亲朴势力也出现了“名誉下台论”(即勿固执完成任期应主动下台已保名誉)。综合以上的政治形势来看,朴槿惠可谓凶多吉少,遭遇国会弹劾甚至在所难免,发表言论的重点无疑可确定集中在是否主动提出辞职。
此次朴槿惠的谈话内容,朴槿惠释放的一大核心信息就是:“我已做好了下台准备,但不会进行主动请辞”。朴槿惠已在谈话中明确提到:“包括在缩短总统任期在内的我的进退问题,将交由国会决定。执政党与在野党如果能讨论出最大限度地减少国政运行中的混乱和空白的方案,我会按照政治日程和法律程序退出总统的位置。”这就是说,朴槿惠注意到了当前对她极为不利的政治形势,对于将被弹劾的命运已做好了一定的心理准备。但下台是有条件的,就是反对势力要拿出一个适当的方案并再国会和宪法法院的最终裁决都通过后才可以,朴槿惠是不会接受无条件立即下台这一要求的。我们知道,朴槿惠在第二次的“对国民谈话”中曾强调为防止国政运行发生更大的混乱和空白,总统位置不能出现空缺。这次她再提到“国政混乱空白”的相关内容,还想表达的一层意思就是,我一直不主动请辞是为防止国政混乱应尽的一份职责,而我被弹劾后国政再继续混乱,责任就不能怪我了,是反对势力没有拿出合理的替代方案,你们就等着看弹劾我到底有没有实际效果吧。
另一方面,朴槿惠也想传达的信息就是“我的过失在于我用人不当,而我自己没有干过任何违法行为”。朴槿惠在谈话中也明确提到:“从1998年从政到现在,这18年的从政经历中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国家和国民,没有追求一丝的私利。现在发生的事情本意也是为了国家发展才做的”。而我们知道,韩国检方20日曾把朴槿惠视为“崔顺实的共犯”,即把她的身份由“相关证人”变成了“犯罪嫌疑人”,朴槿惠在此次谈话中提出这些内容实际上是对韩国检察方面的指控进行了否认,再次强调自己在崔顺实事件中虽然有错,但绝无违法,自己的过错也是情有可原的。
谈话后,韩国在野党立即发表声明指出这是朴槿惠试图逃避被弹劾命运的伎俩,不提出立刻辞职是罔顾民意,谈话内容没有任何的诚意;而也有人认为,这实际上可以看作是“下野宣言”。笔者认为,由于各个政党总是基于自身利益进行的有偏向的发言,判断这是不是一种伎俩判定为时尚早。鉴于最终弹劾案即使国会通过,还要经过宪法法院的最终裁决这一决定性变数才能真正生效(被宪法法院裁决通过的可能性尚不明朗),且预计下月中旬即将展开的“特别检察”最长可达到120天,宪法法院裁决最长可达180天,再加上总统下台后要在60天内完成总统选举,这样“折腾”下来算来和她自然下台的日程差别便不是很大,从而弹劾不弹劾带来的实际作用其实已经没有太大意义,当前批评朴槿惠是不是真心下台已经不重要了,韩国政界如何尽快拿出切实合理的方案来稳定政局、保障日后国政正常展开才是当务之急。(作者:汉江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