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被骗钱财案屡发生 检察官:缺少子女关爱陪伴

2016-01-13 10:36:26|来源:检察日报|编辑:赵春晓

  以普通药材冒充神药专骗菜场大妈,谎称是老人子女的熟人搭讪“借钱”,以理财为名面向老人非法吸储……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梳理发现,骗取老年人钱财的刑事案件屡有发生,折射多方面问题。预防和减少此类案件发生,保护老年人权益,需社会各方重视并合力解决。

  2012年1月至2015年11月,该院共起诉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销售假药、合同诈骗这五类多发性涉骗案件136件254人,其中被害人为60岁以上老年人的为56件106人,涉及老年被害人635人。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老年人被骗案件呈现以下特点:在涉骗类案件中占比较大,涉案数额大;诈骗手法不断翻新;赃款多被犯罪分子挥霍,被害人挽回损失少;危害后果严重,社会影响大。

  检察官指出,该类诈骗案件多发,主要有以下原因——

  老龄化问题突出。当前,人口高龄化、空巢化趋势明显,而养老体系尚未健全,社会保障机制尚未完善,一些犯罪分子利用社会管理漏洞,趁机将作案目标瞄准老年人。

  社会对老年人的关注不够。在经济发展的滚滚潮流中,老年人受社会的关注度有所削弱,有时甚至成为被遗忘的群体。针对老年人的防骗宣传较薄弱,投资理财渠道匮乏;很多老年人依赖子女赡养和照顾,而子女在老人身边的时间又很有限;一些老年人的看病就医和养生保健问题缺少政府扶持和指导,轻信所谓特效药、神药、进口药。如李某、傅某等4人,专在菜场附近忽悠买菜大妈,三人负责搭讪,一人冒充摊贩,将5元一斤的槟榔果、五眼果谎称为对去除黄褐斑有特效的神奇“樱果”,以每斤200至300元售出,骗得9人钱款共计1.03万元。

  子女缺少对老年人的关爱陪伴。统计发现,被骗老年人大多未与子女共同居住,有的还是丧偶后独居,缺乏家庭关心照料。一些犯罪分子利用老年人精神空虚的弱点,在老年人感情缺失的时机,主动嘘寒问暖,大打温情牌,以拉家常、谈恋爱、帮理财等为幌子骗取老年人的信任,与老年人建立亲密关系伺机行骗。如该院起诉的被告人李某,专以独居老人为作案目标,找空巢老人搭讪聊天,套取老人子女身份信息后,自称是其子女的熟人,并谎称妻子入院治疗急需费用,以借钱为名骗得14位老人的钱款共计7.81万元。

  老年人生理机能衰退,防骗意识差。步入老年后,人的身体器官渐渐老化,心智水平也有所弱化,对事物的判断力和自我保护能力逐步下降,缺乏识别骗局的能力。一些骗术在年轻人身上已经没有市场,但在老年人身上却往往能轻易得手。如王某、钱某采用“掼包”手法,先后骗得老年女性吴某金戒指1枚、许某金项链1条,合计价值6083元。

  检察官建议,家庭和社会除了给老年人创造较好的物质条件之外,还应更多地关注精神健康,丰富老年人晚年生活,让他们远离情感孤独,不轻易接受陌生人,不盲目从众。此外,要改进普法宣传方式,以老年人易于接受、喜闻乐见的方式,对常见诈骗方式、危害、识别方法进行宣传,提高防范意识。规范保健品、食品药品经营,对融资和理财活动进行有效监测预警和风险提示。加大打击犯罪力度,积极追赃,尽可能地降低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姚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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