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巧帮47名工人拿回百万工资

2016-01-14 15:41:57|来源:羊城晚报|编辑:李邵鹏

法院巧帮47名工人拿回百万工资

广州番禺沙湾镇47 名工人在法院主持下领到被拖欠数月的工资 羊城晚报记者 汤铭明 摄

  原标题:年关将至追讨欠薪有

  2015年广州法院受理劳动纠纷案1万多件

  女工田某某终于拿到了久违的三个月工钱7000多元,她在反复核对数目后,喜笑颜开,身旁有人提醒她“赶紧存着去,丢了可没人管”。13日下午,在广州市番禺区法院的主持下,包括田某某在内的共47名工人拿到了被拖欠已久的工资共102万余元。

  年关将至,身为劳动者的你,工资能如期拿到?如果回答这个问题有点困难,广州法院的法官或可为你“支几招”。

  据介绍,欠薪只是劳动纠纷的一种。在过去的2015年里,广州法院共受理劳动纠纷案1万多件,其中白云区最多,其他依次为天河区、越秀区、番禺区、花都区等。

  有当事人诉求达28项

  据广州法院法官介绍,劳动争议案件的诉求如今呈现出多样化趋势。追索劳动报酬已不再是劳动争议案件的唯一诉求,同一案件中往往会出现新的诉讼请求,如支付加班工资、经济赔偿金、未休年休假的工资、社保待遇、未签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竞业禁止,要求出具离职证明等诉求。

  广州番禺区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是广州法院里唯一一个劳动争议审判庭,庭长赵栋坤透露,该庭受理的一个案件里,当事人提出的诉求竟有28项。“这大大增加了案件的处理难度,延长了案件的审理周期。”

  辐射面向群体化发展

  “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的群体性纠纷显著增加。”广州法院劳动纠纷白皮书称,企业改制、批量裁员、集体欠薪等因素造成了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的增长。而“人多力量大”的心理,也使劳动者更愿进行群体诉讼。另外,有的案件看似起诉到法院的只有一起,但背后却隐藏着大量类似案件,劳动者提起的仅是试探性诉讼,若处理不当,可能由一起案件引发群体诉讼。

  由此而来的,是案件标的越提越高。据介绍,作为涉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在民事诉讼中仅象征性收取10元诉讼费,大大降低了劳动者诉讼成本。然而,部分劳动者在提出诉讼主张时缺乏理性思考。“如在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中,一名企业普通岗位工人只工作四个月,却提出了190多万元的诉请,这显然有悖客观事实,也增加了法院调撤工作的难度。”赵栋坤说。

  纠纷背景趋向复杂化

  据赵栋坤介绍,最近两三年里,法院审理时发现,有些劳动纠纷还有着复杂的背景,当事人不再单单是从劳动者本身的利益来考虑,还有其他不正当的想法,诉求也不如以往“朴实”。

  赵栋坤称,当一些中小企业存在用工不规范、福利不高、工资与工人理想状态有距离时,少数NGO组织见状后,不是让这些劳动者到劳资部门申诉、到法院起诉,而是通过集体培训的方式组织所谓的维权,进而使有关企业陷入被动。

  “有两家企业因为受到这种方式的影响被逼到破产。”赵栋坤坦言,这类案件最终来到法院的比例不高,约占劳动纠纷类案件的5%。

  讨薪故事

  外籍老板身故欠工资百万

  法院巧帮47名工人“讨薪”

  “去年6月12日厂里宣布放假10天后,就一直没有恢复上工。”广州富友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友公司”)的工人何某13日下午说,厂里共欠他1.5万余元。

  据了解,富友公司为外商独资企业,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因出资人身故导致经营不善,拖欠了47名工人数月工资共102万余元。

  工人经多次讨薪未果,于2015年6月向番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仲裁委员会在同年7月1日向番禺法院提交《仲裁建议书》,建议法院对被申请人富友公司名下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番禺法院劳动庭收到该案材料后,查封了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生产原材料及成品等。

  番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15年9月作出仲裁裁决,对其中43名工人要求富友公司支付工资的仲裁请求予以支持,而其中4名工人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该仲裁委员会对其申请不予受理。4人起诉到番禺法院。该院劳动庭于同年11月判决富友公司向4名原告支付劳务报酬。

  2015年10月、11月,47名工人分三批陆续向番禺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法院执行立案后调查发现,富友公司除被查封的机器设备、生产原材料及成品外,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此时,如果按常规处理方式——即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拍卖处理,由于评估拍卖程序复杂,耗时较久,不能使工人在春节前领到被拖欠的工资以便回家过年。

  为了妥善解决这起劳动纠纷,番禺法院与政府职能部门多次斡旋,辖区内另一家企业表示愿意出资承接富友公司租赁厂房余下的使用期限,同时代付拖欠的工资及厂房租金、水电费等。

  13日下午,在法官的主持下,承接企业携工资款来到涉事企业厂房,有序地为47名工人全额发放了102万余元工资。

  提醒

  ●如何正确维权?

  广州市番禺区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庭长赵栋坤表示,劳动法律偏向于保护劳动者,很多举证责任在企业,但劳动者至少需要把劳动合同、工作证或者发放工资的流水作为基本的证据。

  赵栋坤说,有了这些证据后,劳动者首先可以向仲裁委提出申诉,涉及到社保缴交情况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者如果对仲裁委的裁决结果感到不满,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起诉。

  “在审判过程中,法官会根据日常工作经验,对有关事实进行询问,尽力寻找可能存在的事实和线索,也会依职权向有关单位如社保部门、金融机构进行调查取证,甚至会采用微服私访的方式最大限度地还原事实。”广州市番禺区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副庭长卫健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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