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机关报:做善事也不能随意“拍脑袋”

2016-01-16 10:49:36|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编辑:易成晨

  一位网友因质疑贵州省毕节市1.8亿元留守儿童救助资金去向,近日将贵州省政府和毕节市政府告上法庭,引发关注。毕节市官方曾经回应,全市通过压缩公用经费的8%,设立“留守儿童关爱基金”,虽名称叫“基金”,但实质是财政专项资金,没有向社会募集,管理未按照财政资金管理模式,因此不存在“基金”的财务审计报告

  毕节市的回应引发质疑,原因在于政府部门的决策具有严肃性、承诺性,做决策不能张口就来,把复杂的事情用简单化方式处理,更不能运作过程不透明,留下问题和隐患。

  就毕节这起事件来说,“留守儿童关爱基金”设立的背景源于5名流浪儿童垃圾箱取暖死亡事件。应当说,政府出钱关爱留守儿童的初衷是好的,但在不了解基金运作方式的情况下,就设立“基金”这样的名目,而后期又不按照“基金”模式运行,拍脑袋做的决定不计后果,需要深刻反思

  毕节市政府近年来做的留守儿童工作不能因此事而否定。据毕节市政府通报,截至去年7月,3年来毕节设立留守儿童关爱资金1.77亿元。如今,毕节市每个学校都建有“留守儿童之家”,每个留守儿童都有村干部和教师一对一帮扶,在教育等财政转移支付上确实真金白银加大投入,这是毕节学生和留守儿童能亲身感受到的。

  但是,一次“拍脑袋”的决策不仅会影响政府公信力,也与法治精神背道而驰。法治社会需要政府部门以人民的利益为重,办事有章、言而有信、一诺千金、清楚透明。政府部门的每一个决策都应力求严谨科学,建立在扎实的调查和严谨深入的分析判断之上,符合民情、对症下药,这样才能让工作更富前瞻性和针对性,避免“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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