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院成立环境资源庭推进审判专业化
国际在线消息(驻广州记者林丽丽、通讯员潘玲娜、秦旺)记者18日从广东高院了解到,该院原立案二庭今年正式更名为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审理环境合同、侵权纠纷以及高度危险责任纠纷等其他民事案件。
据了解,近三年来,广东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类案件10496宗,包括民事案件4355宗、刑事案件2032宗、行政案件(包括非诉执行案件)4109宗。虽然在各类诉讼案件中比重较小,但从全国此类案件收案情况看,已算“大户”。随着新环保法的实施和最高法院有关环境公益诉讼、环境侵权纠纷等司法解释的出台,预计今后环境资源类案件将有明显增长。
广东高院副院长谭玲表示,环境资源审判庭的设立,是广东省法院推进审判专业化改革的又一举措,将为广东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据悉,该庭目前配备了法官18人,法官助理10人,书记员6人,其中硕士15人,博士3人。主要负责对接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对下集中指导,对外沟通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