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案正义昭彰:虽迟到,但更值得被尊重
12月2日,最高法院再审改判宣布聂树斌案无罪,聂树斌案正义得以昭彰。
此案再审过程之所以一路甚嚣尘上,不仅仅因为他关系到一个逝去生命的清白,更关系到广大民众对社会正义,对中国法治的一份沉甸甸的期待。
同为人父母者的感同身受,相信谁都会在看到聂树斌父亲和姐姐在老家听到宣判结果后忍不住哭泣的场面所动容,生命逝去的创痛、申诉历程的波折、陈雪冤屈的感慨……可谓五味杂陈。聂树斌父亲在那一刻发出的第一个声音是:感谢国家!的确,作为一起陈年命案,该案在案情错综复杂和证据难以查证的情况下,再审改判映射出司法机关坚持依法治国、疑罪从无理念和实事求是原则。
我们看到,此案再审过程中,国家司法机关一直在用行动印证着恪守法治和实事求是的态度。从最高法指令山东高院异地复查之先例,到该案律师首次获准查阅完整卷宗,再到召开聂案听证会,法院遵循法定程序规避司法地方保护干扰的积极做法、对代理律师阅卷权的充分保障,都向外界传递着公开公正、尊重律师、回应关切的积极信号,而正是对程序的中立、对法律原则的坚守,才让聂案最终正义的回归有了可能。
同时,疑罪从无原则对于保障人权的作用在该案中也得以彰显。该案由于历时时间较长,很多证据已无法取证,查清事实的难度极大。王书金供述自己是强奸杀人的“真凶”,对其供述口供、作案情节多项质疑点等等,都并非能够否定聂树斌没有作案嫌疑,最高法院坚持疑罪从无原则改判无罪,体现了依法保障人权,不仅仅有错必究,而是在既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又不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的情况下,坚持“有疑必纠”推定被告人无罪,这亦是司法文明与进步的一种体现。
此外,该案再审期间,山东高院、最高法院能够坚持公开透明,主动回应社会关注。宣判后原审河北高院向社会道歉,及时启动赔偿程序以及表明汲取此案教训,并就是否存在违法审判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的态度,都让社会公众看到了司法机关坚持公正司法、有错必纠的信心和决心。
应该说,这场迟来的正义,过程更为可贵、结果更值得被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