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尔事件的几个糊涂之问:打动你的真是文字套路吗?
徐剑梅
“罗尔事件”是一面镜子,让我们看见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洪荒之力,也看见自己内心同时存在的丰盈与荒凉
对于“罗尔事件”,多数人可能已经产生阅读疲劳了。与以往那些网络热点事件一样,它也始于人性中美好的一面——同情、感动和善良,并终于一地鸡毛的糊涂、暴戾和荒凉。当真相逐渐浮出水面,很多人都深感失望。
这些天,我曾想找一个美国版的“罗尔事件”作为他山之石,但因为孤陋寡闻没能找到。不过,慈善欺诈在美国似乎也并非罕事。这些天,随着被称为慈善季的圣诞季开始,报纸、网络、社交媒体上,都有怎样鉴别慈善组织真伪的介绍和警惕慈善诈骗的告诫。监测机构发布的美国最糟糕50家慈善组织名单,在谷歌上也很容易找到。
去年5月,联邦政府起诉田纳西州詹姆士·雷诺德一家成立美国癌症基金等4家慈善机构,诈骗和滥用1.87亿美元善款,这是美国史上最大慈善诈骗案,轰动一时。然而,就在感恩节后的第一个星期二——纽约一家慈善组织创设的“星期二给予日”,获捐的钱物数量继续增加。看来,诈捐事件并没有打击人们的行善热情。
现在的问题在于:“罗尔事件”算诈捐吗?显然,他的行文有文人的夸张,他的经济状况远没到山穷水尽的地步,他的个人生活肯定有他的毛病,他朋友的公司的确希望通过诱导转发分享获得利益。并且他还有三套房子——不管能不能卖、肯不肯卖,这一现实本身就深深刺痛了很多人的内心。
但无论如何,事件的核心部分是真实的:他女儿生了重病——昂贵的重病。他除了痛苦,还和我们所有人一样,对亲人重病、全家致贫感到恐惧。罗尔和已经坐牢的那家诈捐美国人有着本质区别,“罗尔事件”更不是郭美美事件。
糊涂之二:公司可不可以从慈善中获利?很多人感到受骗,不仅因为罗尔隐瞒自己的经济能力,更因为有公司参与诱导营销。但是,假设重病小女孩的家庭千真万确缴不起医药费,陌生人花几秒钟时间转发一次朋友圈,就有公司愿意并确实代捐了一元钱,究竟为什么不可以呢?如果这么做不可以,以后这样的情况,公司可以怎么做?
在我看来,这样的公司,至少不比那些通过各种网络投票吸粉、把儿童才艺比赛搞成家长朋友圈能量大赛的公司更不诚实,也不见得比那些争相在珠光宝气的慈善晚宴露脸、千方百计让捐赠活动在媒体曝光的公司格调低。参与善事的公司获得了经济回报,不是可以鼓励更多公司行善吗?如果允许公司参与并完善相关法规,今后个体求助者是否诈捐,不又多了一道验证和监管吗?
西方慈善事业中,商业公司向来是重要角色。而公司慈善,按照法律本来就有利可图——捐款可以减免相应税款。很多西方公司实际上也把组织或参与慈善活动,当作公司公益形象的宣传机会。笔者斗胆说一句,中国应该允许甚至鼓励商业公司在透明合法的前提下通过社交媒体慈善活动适当获取利益,让商业公司为营造全社会和社交媒体平台可持续的诚实向善氛围多想办法,多做贡献。当然,诚信监管需要跟上。
糊涂之三:医院有权在社交媒体发布具体患者的个人信息吗?医院和医生有权详细地公开病人——并且是未成年病人的病情和医药费清单吗?这其实不是笔者的疑问,而来自一位医生在朋友圈上的感慨:“医院到底有没有权力把这个孩子的病情公布?这个孩子的隐私是否涉嫌被泄露?她爹泄露了孩子的隐私,别人就能去透露吗?”
笔者赞同这位医生的看法:“在我们国家,隐私权得不到保护体现在很多方面,这要求我们每个人都要注意隐私保护,要有这个意识。”但在“罗尔事件”里,这样的声音似乎十分微弱,包括罗尔本人,里三层外三层被扒皮。从财产到婚姻,个人隐私暴露得比抄家还干净,而且三言两语就被武断地上纲上线。他所遭遇的网络霸凌和网络羞辱,令人畏怖。
“罗尔事件”翻转后,网络上有段罗尔痛哭的视频:都在质问我是不是骗子,没有人关心我女儿,这个世界为什么这么没有同情心?原本,正因为人皆有之的恻隐之心,他的文章才在朋友圈刷屏,迅速超出他和他朋友公司的控制,形成现象级的网络传播事件,引起了解内情的一些人不忿,然后——仅仅两三小时之后,事件翻转、再翻转、再再翻转。网络暴戾和网络羞辱,迅速代替网络善意,一再消费着“罗尔事件”。
世界不是没有同情心。问题是,为什么我们这么容易失去同情心?为什么我们的信任感这么脆弱?
打动你的,真是文字套路吗?还是文字里面的真情实感?你看见的是一个为女儿患病痛苦同时忧惧致贫的父亲?还是一个企图利用女儿患病骗钱谋财的男人?答案不取决于罗尔,取决于你自己。
究其实,“罗尔事件”哪里真有改变世道人心的能耐,它只是一面镜子,让我们看见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洪荒之力,也看见自己内心同时存在的丰盈与荒凉。
(原标题:罗尔事件的几个糊涂之问:打动你的真是文字套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