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滚动>>正文

美欧日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 专家:可在WTO起诉他们

2016-12-09 16:49:33|来源:国际在线|编辑:梁生文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黎萌):继欧盟和美国之后,日本近日也表示将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日本媒体报道称,围绕中国在世界贸易组织(WTO)协定中的地位问题,日本政府日前确定了维持现状、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国”地位的方针。

  日经中文网说,对于中国的过度倾销,日本将继续维持易于采取提高关税等措施的状态。美国和欧盟(EU)也显示出同样的方针,日本将在应对钢铁过剩等对华政策上与欧美保持一致步调。

  观察人士指出,今年12月11日起,按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规定,其他成员国不能再以替代国的方式作为判定中国是否进行倾销的标准。这是WTO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就如同中国入世必须履行自己的承诺一样。

  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研究员倪月菊表示,现在美欧日几个发达经济体相继发声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有悖于WTO的规则。如果一旦这些国家继续以替代国方式确定中国反倾销的话,中国完全可以在WTO起诉他们的做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这一点这些国家也是心知肚明的。

  倪月菊告诉国际在线记者,之所以它们一再拿市场经济地位做文章,与目前的世界经济复苏乏力,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密切相关。2008年金融危机是贸易保护主义滋生的温床。事实也证明金融危机后保护主义大行其道,特别是近两年,G20成员国成为实施贸易保护的先驱。其目的就是保护国内产业,维持国内就业水平。而“两反一保”(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特别保障措施)是最常用的保护措施和手段。

  12月2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就美国商务部长普利兹克在11月23日所表示的,“向中国赋予市场经济地位的时机仍不成熟”一事回应称,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与履行中国加入议定书第15条义务、弃用“替代国”做法是两个问题,不可混为一谈。

  沈丹阳明确指出,世贸组织成员应于2016年12月11日终止对华反倾销的“替代国”做法。此后,世贸组织成员在对中国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时,必须按照世贸组织通行规则,以中国企业的价格和成本为基础确定倾销幅度。这是中国作为世贸组织成员应该享有的权利,也是其他所有世贸组织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倪月菊说,一旦不再以替代国价格水平作为判断是否倾销的依据,就意味着反倾销措施无法实施,达不到其保护国内产能和就业的目的,因此,它们必须制造舆论,给中国施压。“尽管继续采用替代国方式有违WTO规则和义务,但我们也不排除这些国家以市场扭曲为名,对中国某些产品继续实施反倾销调查,由此产生的贸易摩擦也会增多,因此我们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

  此前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就此在瑞士日内瓦指出,目前有两种论调,说中国不是市场经济,说中国产能过剩,因而拒绝停止使用反倾销“替代国”做法。这些论调既不合法,也站不住脚,根本违背国际条约义务。不管承不承认市场经济地位,不管是否存在产能过剩,今年12月11日,其他世贸组织成员均应履行其放弃反倾销“替代国”做法的义务。我们相信并呼吁成员切实履行其义务,如同中国已履行自己的义务。

  印度尼赫鲁大学汉语及东南亚研究中心副教授拉比•博苏日前撰文说,美国和欧盟有义务在针对中国的反倾销调查中停止替代国的做法。事实上,美国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影响作用在逐渐降低。在世贸组织框架之下,政府领导人不能再通过施加贸易壁垒来阻挠中国的发展及其积极的外交,就像他们不能阻止地球24小时不停旋转一样。未来几十年,中国的力量和影响力将会进一步提高。希望世贸组织所有成员携手合作,共同打击有上升趋势的贸易保护主义,使广大人民更多地受益于全球贸易。

标签:

国际在线官方微信

国际在线趣新闻

返回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