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装空气净化器,不能有争议无对策
近日,成都市锦江区七中育才学校汇源校区部分家长集资为学生安装的空气净化器被学校移除,家长表示异议。14日凌晨,锦江区教育局通过官方微博回复称,学校对空气净化器的安装不提倡、不禁止,移除是因空气净化器长时间关窗运行导致空气不流通,部分学生反映噪音大,影响学习。
集资安装空气净化器毕竟是部分家长的私自行为,并非学校统一安排,如果确有学生反映“噪音大、影响学习”,拆除似乎并无不妥。但也有不少网友认为拆除并不是唯一的解决办法,此举过于简单粗暴。比如在空气质量好时关闭,污染严重时开启,是不是可以两方面兼顾?退一步说,安装显然是经过许可的行为,学校的态度也是“不提倡、不禁止”,如今就算要拆除,起码要提前与家长沟通,取得对方谅解。二话不说就拆除,当然会令家长不满。
其实,类似争议早已有之,并非成都一地所独有,更非始于今日。争议的焦点或者分歧所在,与其说是空气净化器的装拆,倒不如说是家长与学校之间有着不同的利益取向。“不提倡、不禁止”,其实已经表明,学校至少是不欢迎家长集资在校园安装净化器的。而在家长看来,孩子的健康才是第一位的,既然学校无所作为,那么只能进行私力救济。更何况花的是自己的钱,又有什么错呢?
站在不同的立场,就会得出不一样的结论,很难从道理上评判对错。只是,当传统的教育管理思维和行政套路遇上新情况时,是否也该有所转变?锦江区教育局在回复中表示,根据国家关于中小学校校园环境建设的有关规定,基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和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应优先采用自然通风设施……这话看上去没有一点毛病,但网友笑了。据悉,12月3日,成都市开始遭遇雾霾“袭击”,成都市环保局当天即启动重污染天气三级应急预警。“优先采用自然通风设施”,不就意味着让学生吸雾霾吗?
《回复》中还指出,“儿童优先是全社会的共同理念,关爱孩子是我们的共同目标。我们充分尊重并支持家长对孩子们的关爱和呵护”。问题是,关爱孩子不能只是嘴上说说、文件中写写,而是要拿出具体的举措、切实的行动。家长集资为学生安装空气净化器,说起来确实有越俎代庖之嫌,但也实属无奈之举,其折射的恐怕还是管理的缺位和观念的滞后。
四面“霾伏”的大背景下,保障校园环境和学生健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不能装“鸵鸟”,更不能仅仅依靠学生家长的个体努力,而应尽快采取措施加以应对。有争议不是坏事,怕的是有争议无对策,反而遮蔽了真问题。(吴龙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