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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 强调发展不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2016-12-19 11:15:15|来源:国际在线|编辑:范琪妍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杨琼):18日,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了一份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文件,强调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专家指出,这是中国首次以党和国家名义印发安全生产领域改革的文件,从顶层设计布局和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对提升中国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有里程碑意义。

  这份名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提出了两个阶段性的目标:到2020年,全国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明显减少,职业病危害防治取得积极进展,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到2030年,实现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黄毅认为,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在这份文件中贯穿始终。黄毅说:“这条红线就是一条高压线,是指导安全生产的大原则、大逻辑,是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障线,也是党和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线,也是实现安全发展遏制事故的根本要求。”

  近年来,中国安全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连续13年 “双下降”,全国生产安全事故由2002年107万起、死亡近14万人的最高峰,降至2015年的28.2万起、死亡6.6万人。但是,中国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黄毅认为,导致这一现状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我国目前仍然处在工业化城镇化持续推进的过程当中,各类风险和安全隐患交织叠加,安全基础薄弱,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法制不完善,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依然突出。所以这些年事故依然比较多,重特大事故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有些事故从高危行业向其他行业蔓延的趋势。”

  此次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首次专门发布安全生产领域改革的文件,提出了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改革安全监管监察体制、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以及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等一系列具体措施。文件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地方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明确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为政府工作部门和行政执法机构,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

  中国工程院院士、神华集团总经理凌文表示,绝大多数的安全事故都是企业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造成的,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是最主要的一个问题。他说:“对于我们来说,作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就必须要把主体责任担当起来,包括投入、培训、技术、特别是紧急救援,所有这些能力都必须到位,要把这些责任都锁定为法定责任,如果你不担当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我觉得这是非常大的进步。”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发布的安全生产文件提出,将生产经营过程中极易导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列入刑法调整的范围。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府研究所所长于安表示,过去是安全生产事故有了实际危害后果才会纳入刑事追究,此次将可能导致危害后果的危害行为也纳入刑事追究,从法律上为安全生产提供一道坚实保障:“我们把安全生产的责任提高到刑事程度,就是说明我们认为这种行为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而且这种危害并不是完全把结果纳入构成要件,只要有危害的行为,就应该考虑对社会危害程度,以便决定刑事责任。比如拒不整改有重大隐患,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执法指令等等。”

  这份有关安全生产领域改革的文件还专门提出了有关职业健康的监管问题。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刘铁民指出,职业卫生政府监管存在多头管理职能交叉这一问题,有望得到改善。“职业病有个特点就是潜伏期长,如果现在不下大力气解决,就会欠债比较多,甚至积重难返。意见中提出管安全必须管职业健康,而且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管中实现一体化,一方面要严格控制职业危害,第二要对遭受职业危害的工人要实现早治疗早诊断早调离,这样对保护工人健康是有利的。”

  这份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的文件还提出,建立安全生产“12350”专线与社会公共管理平台统一接报、分类处置的举报投诉机制。鼓励开展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和慈善事业。加强安全生产国际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国外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先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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