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改进政绩考核 以生态文明建设论英雄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肖中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2日对外发布《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办法》明确要突出公众获得感,对各省区市实行年度评价、五年考核机制,考核结果将作为党政领导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资源环境生态问题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瓶颈制约,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明显“短板”。新《办法》提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采取评价+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这也是中国首次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副院长王毅介绍说:“‘十八’大以后,推出五位一体(发展理念),把生态文明的地位放在了比较突出的地位。过去的评价考核是偏GDP的,要转变执政理念,突出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新的目标体系和新的指挥棒,这就需要在整个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指导下,要建立一系列制度之下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
新《办法》明确,年度评价主要评估各地区的资源利用、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公众满意度等方面的变化趋势和动态进展,生成各地区绿色发展的指数。年度评价结果将纳入目标考核。
目标考核每个五年规划期结束后开展1次。内容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中确定的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以及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北京大学城市环境学院教授王学军介绍说,新《办法》将在资源环境生态领域有关专项考核的基础上综合开展,体现了集成、简便易行、不过度增加负担等特点。王学军说:“现在对于官员的考核越来越多,从其他的角度也有很多的考核,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所以这个考核既要体现它的重要意义能起到指挥棒的作用。同时,又不应该给地方工作带来很大的压力,因为这个考核是需要花很多人力物力时间的。因此,这两个方面要权衡,考核指标体系设计要合理,不能太复杂,一定要发挥指挥棒的作用。”
新《办法》还采用百分制评分和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等相结合,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优秀地区将受到通报表扬,考核不合格地区将被通报批评。对于生态环境损害明显、责任事件多发的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将被追究责任。
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副院长王毅表示,这将促使官员们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更加关注生态文明建设。王毅说:“按照百分制来打分,在这个目标考核体系的基础之上,要结合领导干部的自然资源的离任审计、环境保护责任的离任审计、责任赔偿制度、环保督查等综合评估形成报告,并向社会公布。这样有利地引导领导干部更加关注生态文明建设,更加关注老百姓对环境保护和环境质量的感受度。”
针对中国各地的情况不一、差异很大的情况,新《办法》将结合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环境禀赋等因素,把考核目标科学合理分解到各省、区、市;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时,也会充分考虑各地区的区位特点和发展定位,予以差别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