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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2016]"十三五"开局考:资本市场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

2016-12-27 11:35:08|来源:中国经济网|编辑:杨磊

  

  法治化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石。今年以来,我国资本市场的法治化建设不断提速,尤其在健全法律体系、强化监管执法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

  资本市场是一个资金场、信息场,因而必须是法治市场,高度依赖于健全完备的法律制度体系。从制度供给方面来看,我国资本市场的法律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今年以来,全国人大继续做好《证券法》的修订工作,从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推动证券行业创新发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完善。《期货法》的立法工作也继续推进,这有利于弥补目前期货行业基本法的缺失,为期货及衍生品行业的发展提供国家法律层面的保障。

  在部门规章层面,中国证监会针对资本市场的重大问题出台多项规范性文件,不断扎紧制度与标准的“篱笆”。今年9月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完善重组上市认定标准,取消重组上市的配套融资,以遏制短期投机和概念炒作。此外,针对私募资管行业的乱象,监管层还发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重点加强对结构化资管产品、开展或参与“资金池”业务等问题的规范,以避免监管套利、防范市场风险。只有从根本上健全资本市场法律体系,才能为资本市场活动营造规范的环境,为执法监管树立遵循的依据和标准。

  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方面,监管层严厉打击内幕交易等资本市场“毒瘤”、对该退市的公司“零容忍”,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仅今年上半年,证监会对88起案件作出处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109份,较去年同期增长84.75%,行政处罚结案效率和惩处力度持续提升。作为上市公司监管一线的沪深证券交易所,今年以来已累计对A股上市公司发出2044份监管类函件,类型包括监管关注、公开谴责、通报批评等。

  今年以来,监管层开展了IPO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专项执法行动,博元投资、欣泰电气分别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欺诈发行而被强制退市,成为自2014年10月退市新规实行以来的两个典型案例。针对虚假信息传播行为引发证券期货价格波动、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等问题,证监会专门部署开展打击编造、传播虚假或误导性信息专项执法行动,形成了有威慑力、持续性、常态化的执法格局。

  作为我国资本市场的主要参与者,中小投资者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保护中小投资者就是保护资本市场。建设好资本市场,必须将投资者保护工作放在首要位置,这也是监管执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今年以来,监管层一方面建立健全统一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督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等中介机构加强适当性管理,确保将适当的产品销售给适当的投资者;另一方面,加快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动证券期货民事诉讼制度机制的优化与完善,稳步推进行政和解工作,探索先行赔付制度的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在欣泰电气退市一案中,保荐机构兴业证券使用自有资金5.5亿元设立投资者先行赔付专项基金,这是今年初证监会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引入保荐机构先行赔付制度以来的首个先行赔付案例。

  提升资本市场法治化水平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一方面,近年来各种金融创新不断加快,不少立法空白亟待填补,相关法律制度有待完善;另一方面,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易发多发、投资者维权难和索赔成本高。只有始终健全法制、依法治市,将投资者保护作为一切资本市场立法的基本原则,法治化才能真正落到实处,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根基才能稳固。(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何 川 温济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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