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回应“退休人员缴纳医保”:将提出政策建议
原标题:人社部回应“退休人员缴纳医保”:将适时提出政策建议
央广网北京1月23日消息(记者何源)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最近,“退休人员要缴纳医保”这个话题备受媒体和百姓关注。起因是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2016年第一期《求是》杂志上发表了署名文章,其中提到,要研究实行职工医保退休人员缴费政策,建立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医保待遇调整机制。
一石激起千层浪,不少人把这篇文章视为“退休人员也要缴医保”的信号,社会各方纷纷对此讨论,其中不乏强烈的批评意见。昨天,人社部明确回应表示,将广泛征求意见,适时提出他们的政策建议。那么,我国医保制度目前面临怎样的困难?相关政策的制定将基于怎样的考量?
经过将近20天的沉默,昨天,人社部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首度回应了这个话题。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表示,“研究实行职工退休人员医保缴费参保的政策”,是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人社部将“适时提出他们的政策建议”。
李忠指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研究实行职工退休人员医保缴费参保的政策。所以下一步将广泛听取各界意见,适时提出政策建议。
从1998年我国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制度开始,这20年间,“扩大受益人群”和“提高报销的比例和范围”始终是我国医保制度发展的大方向。截止2015年末,我国共有6.66亿人参加各类医保,比上年增加超过6800万人;仅最近半年时间,就有包括“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面实施”、“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等一系列利好消息的出台。据了解,整合城乡居民医保之后,符合政策的住院报销比例将达到75%,极大减轻百姓看病负担。另一方面,我国医保基金的可持续性面临挑战。2014年,我国职工医保基金总收入为8038亿元,增长13.8%;总支出6697亿元,增长14.9%,高于收入增幅1.1个百分点。若从2009年算起,这项基金的年均支出增长为20.6%,而收入增长却仅为18.6%,其中差距一目了然。更有媒体报道,截止2013年,我国已经有225个统筹地区的职工医保基金出现收不抵支。
在2015年的一次会议上,时任人社部副部长的胡晓义也曾表示,医疗保险基金出现局部“吃紧”,开始议论哪儿的基金出现缺口,当期收不抵支,风险加大。
与此同时,这项制度始终采用的是退休人员不缴费、在职人员缴费“养老”的筹资模式。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副院长郑春荣介绍称,退休人员有两大优惠政策,一是个人不缴费,但医保账户由医保局支付相应款项。二是个人的承担医疗费的比重比较低。
众所周知,同样是这20年,我国人口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老龄化不断加剧。截至2014年年底,我国职工医保参保人数为2.82亿,其中退休人员7255万人,在职人员2.1亿人。换句话说,每3个在职人员正在负担着1个退休人员的医保费用;而且,退休人数仍在迅速增加。
因此,郑春荣认为,医保费用全部让在岗职工和财政承担不具有可持续性。在我国进入人口老龄化高峰期,一方面不参保,一方面又享受了比较高的医疗报销比例,这样会给医疗保险制度带来很大的老龄化风险。也就是说,退休人员的无缴费最终财政负担落在在岗职工和财政身上,长期来讲,这样的医保制度不具有可持续性。
也有观点质疑,老人退休后原本就只靠退休金生活,再从中扣一部分医保的钱,会不会有违财政公平?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介绍,国外常见做法就是退休人员和养老基金等其他社会团体来共同承担缴费义务,从而减轻财政和退休人员的共同压力,来解决老龄化冲击。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张车伟则认为,“职工退休人员缴医保”,更符合医保政策内部的制度公平。
张车伟指出,医疗保险大部分都是现收现付,也就说,现在花费的医疗支出,都是缴费的人所支撑的,是一种“共济”政策。老年人是医疗支出的主要群体,如果不交医保,就要由年轻人负担这部分医疗费。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并不公平。
李忠也解释说,医保制度改革的总体方向,就是要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制度,维护参保人员的权益。因此要按照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厘清和均衡各方负担。不过在褚福灵看来,更为可行的方法或许是规范现有的缴费年限,由此来达到医保基金的收支平衡。
褚福灵认为,改革力度小和社会保险法相吻合。各地缴费年限不太一样,北京男缴费25年,女缴费20年,也有一些地方缴15年,还有地方缴30年。改革无非就是解决基金平衡的问题,通过规范缴费年限,达到一定年限,就可以达到收支平衡,并不存在任何的精神平衡问题,这样的改革力度是到位的,也符合现在的法律规定以及社会保险规则。
对于医保基金面临的的困难和风险,很多人觉得应该先节流,主要是控制由于药价偏高、小病大养、过度医疗,以及以药养医等因素造成的医疗费用快速增长,减少医疗资源浪费。然后再去开源,比如适当增加政府财政补贴。最后再来讨论退休人员要不要缴费的问题。毕竟,这关系到8000万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无论政策制定还是试点推行,都要采取谨慎稳妥的态度。